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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艳虹同志任前公示的通知
点击数 2005-04-18
各工委,各局、处、公司党委(党组),区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党组,直属党总支、支部:
    经研究,吴艳虹同志拟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根据《中共石景山区委关于实行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试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对吴艳虹同志进行任前公示,请各单位组织传达。
公示时间为2005年4月19日至2005年4月25日,公示接待室设在区委组织部802、804房间,公示电话为88699803,公示意见箱设在区机关大院传达室南墙外,来电来访接待时间:8时30分至17时。

    附:吴艳虹同志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