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失去联系存档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京人发[2007]51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分批将石景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档的长期失去联系超过五年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名单进行公示,请被公示的人员尽快与本中心联系(电话:68871097)。
石景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失去联系存档人员第一批名单 点击查看
(公示于2007年11月14日开始,30天公示期满生效后,即解除与石景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档案托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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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失去联系存档人员第二批名单 点击查看
(公示于2007年12月14日开始,30天公示期满生效后,即解除与石景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档案托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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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失去联系存档人员第三批名单 点击查看
(公示于2008年1月14日开始,30天公示期满生效后,即解除与石景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档案托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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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失去联系存档人员第四批名单 点击查看
(公示于2008年2月15日开始,30天公示期满生效后,即解除与石景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档案托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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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失去联系存档人员第五批名单 点击查看
(公示于2008年3月14日开始,30天公示期满生效后,即解除与石景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档案托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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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失去联系存档人员第六批名单 点击查看
(公示于2008年4月14日开始,30天公示期满生效后,即解除与石景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档案托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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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失去联系存档人员第七批名单 点击查看
(公示于2008年5月14日开始,30天公示期满生效后,即解除与石景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档案托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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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失去联系存档人员第八批名单 点击查看
(公示于2008年6月14日开始,30天公示期满生效后,即解除与石景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档案托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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