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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二○○四年统计法制工作要点
点击数 2004-06-29
    2004年我区统计法制工作要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行政、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以继续实行全员执法为手段,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采取多种形式促进统计法制的宣传教育,以纪念《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颁布10周年为契机,提高统计法在社会公众中的地位,为使我区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一、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1、加强思想建设。统计执法人员要不断提高政治素质,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加强政治责任心,切实认识到自己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
2、加强业务建设。统计执法人员要认真钻研、全面掌握、正确适用统计法律、法规,要在全体统计执法人员中,大力开展统计法规业务学习岗位练兵活动,苦练内功,提高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水平,坚决杜绝在执法中发生执法程序错误、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
3、完善岗位责任制。对每个岗位定岗、定人、定责任,使每个执法人员切实负起本岗位责任。实行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工作上的失误。
4、加强业务培训。对区统计局执法人员进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街道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及简单文书制作等的学习;对新办理统计登记的单位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业务的培训,使新增单位知法、守法,确保上报数据的及时、准确。
二、强化统计依法行政意识
1、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今年要在原有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根据以往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做进一步的完善和补充,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在依法行政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根据区法制办的工作布置,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
3、继续实行政务公开制度。积极设立统计法律、法规以及重要统计文件的自由索取点,为社会公众、基层单位提供更多的统计服务。
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1、认真落实《北京市政府统计系统全员执法计划》和《北京市统计局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工作规程》,并制定我区的《全员执法计划》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工作规程》,全面完成本年度的全员执法检查任务。
2、进一步加大日常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的检查、指导,以查处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行为为重点,认真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
3、严格执行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程序,执法检查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保证办案质量。
四、加强对统计执法的监督检查
1、制定切实可行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按市局及区法制办的要求,开展以执法程序、违法事实的确定、适用法律和执法文书、案卷标准等方面为内容,以自查、互查和检查为形式的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
2、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和区法制办的要求规范统计执法文书,制作出优秀案卷。
3、认真落实《北京市统计局关于行政处罚适用法律依据问题的通知》(京统发[2003]142号),确保行政处罚条款的正确实施和行政处罚的客观公正。
五、大力开展普法工作,提高公众对统计法的认知度
1、继续完成统计“四五”普法宣传第二阶段的工作。在去年完成60%普法任务的基础上,力争今年全面完成普法任务。认真组织普法答卷、注册、合格证的发放和做好普法验收的准备工作。
2、以《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颁布10周年为契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以扩大《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社会影响,从而提高统计法的地位和社会公众对统计法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