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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2004年人事人才工作要点
点击数 2007-01-09
    2004年石景山区人事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北京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加大整体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为我区实现“三区”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一、完善公务员管理考核机制,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1、加强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颁发的《公务员通用能力框架的九条标准》和《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做好《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推行录用公务员宣誓制度。
2、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按照《2001—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的要求,抓好公务员的学习、实践能力,特别是创新能力的培养。继续搞好公务员初任、任职培训和公务员更新知识轮训,并把培训与考核、任职紧密结合起来。组织选派优秀公务员境外学习交流。
3、继续坚持“凡进必考”原则,严格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程序,同时,加强面试考官培训工作,逐步实行面试考官资格管理制度。
4、改革公务员职务管理,把竞争上岗、职务任期制、试用期制等各项制度推向深入。总结竞争上岗经验,完善竞争上岗制度,逐步扩大竞争上岗的范围,试点研究制定公务员跨部门转岗交流办法。严格职务管理,切实建立起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5、完善行政机关督查考核办法,把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纳入督查考核,努力建立起比较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试行群众网上评价,充分发挥服务对象和政府部门相互之间的监督作用。召开督查考核工作经验交流会,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6、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强行政审批程序透明度,建立和健全监督机制。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积极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完善“一站式”办公大厅建设,建立快捷审批通道,推进全程办事代理制,提供方便、快捷、公开、透明的服务。
7、创新公务员考核机制和奖励工作。研究并提出加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创新公务员考核机制和评价标准体系。把落实工作无缺位制度、公务员行为规范、告知承诺和全日制办公及投诉举报制度的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实行个人绩效考核和服务对象评议的双重考核制度。
二、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8、在我区事业单位全面实行聘用合同制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健全公开招聘制度,严把事业单位人员进口关,对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对事业单位内部职务晋升逐步实现竞争上岗、择优聘任,试行对优秀人才和技术骨干签订不同的聘期,稳定骨干队伍。积极探索实行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制度,聘用部分兼职业务骨干。推行机关工勤人员聘用合同制,新进人员实行社会招聘,逐步实现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
9、积极构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机制,完善考核制度。针对事业单位种类繁多、情况复杂的特点,确定3-4家单位进行试点,研究科学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评价,逐步完善“统一指导,分级调控,分类管理”的宏观管理办法,优化人员结构。根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的职责,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加强聘后管理。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建立重实效、重贡献、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把妥善安置未聘人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多种方式积极稳妥地做好未聘人员安置工作。10、推进合同鉴证工作,加大聘用合同的审查力度。建立健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制度,开展人事争议仲裁员业务培训,做好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11、深化职称改革,完善评价方式。创新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推进社会化评审。实行资格考试、考核与同行评议相结合的评价方法,逐步建立以岗位管理为中心,以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为重点的多样化的人才评价方式。完成我区中学高级评委会组建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实现职称工作的规范管理。
12、强化继续教育,加强能力素质建设。落实《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继续开展对区属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的执法检查,确保我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比例达到90%,完成72学时的比例达到85%以上。评选表彰继续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加大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确保我区人才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13、抓好人才规划的落实。按照《北京市贯彻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和市、区《“十五”时期人才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做好人才评估和追踪调查工作,确保各项人才发展目标的实现。
14、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人才引进服务工作。进行我区“三支人才队伍”状况的调研,研究建立以能力、业绩为要素的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各项人才引进政策,加大引进人才力度,吸引区外优秀人才来我区创业工作。主动做好为非公经济组织提供各项人事人才服务工作。
15、继续做好我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高级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做好专家联系工作,完善我区高级专家信息库,促进专家资源信息化社会服务平台的建设。围绕“三区”建设,挖掘共享人才资源。
16、整合引智资源,拓宽引智工作服务领域。完善引智管理机制,设立专项引智资金,力争组织两批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与境外培训与交流。
17、做好接收毕业生工作。开展用人单位需求情况调查,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明确相关政策。做好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工作,重点引进我区经济发展紧缺的高学历、高素质的优秀毕业生。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18、积极稳妥地做好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按照军转安置工作要求,不断挖掘潜力,拓宽安置渠道,妥善安置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全面落实自主择业相关政策,确保我区军转安置任务圆满完成。
19、加强人才市场建设,促进我区人才市场全面协调发展。落实北京市《关于优化首都人才市场环境,促进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人才市场建设力度,拓展人才交流、人事代理业务,建立人才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局域网和人才库,提高我区固定人才市场的认知度和中介成功率。组织两次“京西之光”人才招聘会,精心打造我区人才市场的品牌。开展人才素质测评服务,成立我区人才协会,全面推进我区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改革。适时组织人才市场执法检查,逐步建立健全与政府公共服务相配套的公益性社会化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五、规范分配秩序,推进分配制度改革
20、规范机关工作人员收入。落实《北京市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收入的意见》及配套文件。规范机关工资分配秩序,对机关工作人员现行津贴、补贴、奖金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建立符合机关特点的统一的津贴、补贴和奖金制度。按照市人事局的要求,完成工资水平调查工作。配合区财政逐步扩大工资统发单位。
21、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合理调控各单位工资收入的总体水平,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
22、及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增长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增长政策,协调有关部门确保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和政策待遇的落实,确保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实际收入稳步提高。
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确保人事工作任务的落实
23、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事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北京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人事研究工作。把人才工作的一般规律与创新思路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我区的中心工作,结合各项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事业发展的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认真落实《北京市人事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培训试行办法》,强化人事干部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2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管理,严格从政,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持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艰苦奋斗,依法勤政,勤政为民”的优良传统,切实推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的转变,推进我区人事人才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