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八宝山街道办事处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八宝山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街道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八宝山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东街18号,联系电话:88682911。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4年,我街道继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完善居民事务大厅公共查阅点服务设施。截至2014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我街道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原则,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及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形式,主动公开与居民利益密切的便民类、政策类信息,提升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
(一)公开情况
2014年,我街道通过政府信息网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均为业务动态类信息,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同时,严格按时限要求上报月数据信息及年数据信息,圆满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年度量化考核任务。
(二)公开形式
通过网站和居民事务服务大厅两种公开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接待场所建设,在居民事务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窗口,指定一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窗口接待申请和咨询服务,大厅内设有电子触摸屏,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并定期对各类硬件设施进行维护。
我街道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当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一年来,从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八宝山街道201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
其中,当面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以传真、电报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0%是机构职能类信息,0%是法规文件类信息,0%是规划计划类信息,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八宝山街道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二)行政诉讼
共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难度大,政治性、政策性很强,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各科室信息公开兼职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街道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工作程序及相关规定推动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
二是加强制度落实,强化纪律。加强基础工作检查,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继续按照《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属性界定,适时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目录。将居民群众关注的、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工作内容,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
四是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加大对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组织业务培训交流,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务水平,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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