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石景山区广宁街道办事处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广宁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街道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宁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8899121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广宁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条例》要求,2011年,我街道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精神,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按时完成了2011年我街道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截至2011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进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广宁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5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划计划2条,法规文件2条,业务动态类56条, 机构职能15条。
我街道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由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对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进行分解落实,及时发布。同时,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加强完善,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和奖惩工作,推进信息公开监督细则,健全信息公开体系。
我街道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突出可读性、便利性,严格按照“应公必公”、“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向社会和信息公开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服务事项办理须知、审批服务流程,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广宁街道办事处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
其中,当面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通过互联网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0%是机构职能类信息,0%是法规文件类信息,0%是规划计划类信息,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和收支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
我街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0人,同上年相比,人数未变;兼职人员2人,同上年相比,人数未变。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1年未接到申请,我街道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1年未接到申请,我街道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4、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1年未接到申请,相应的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2011年,我街道没有来咨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信息公开咨询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故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为0人次。
我街道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0次。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
我街道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
2、行政诉讼
我街道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主要问题
2011年,虽然我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还有一些方面需要改进,主要有与群众的互动性还不够,专业技术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这些有待于今后不断的完善。
2、改进情况
一是扎实强化日常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方式;三是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3、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广宁街道办事处
201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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