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谷街道办事处

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18:35     来源:区鲁谷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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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鲁谷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公开工作,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形成“主要领导抓、主管领导督、责任科室管”的机制,公开内容按流程进行逐级确认,保障公开内容准确性。参加区政务服务局开展的相关培训3人次。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均已通过网站、公开指南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全年共处理依申请公开4件。

  注重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线上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同线下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开渠道相结合,细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内容第一时间主动公开,可公开内容依申请尽公开。全年共主动公开发布57条业务动态,以民生保障方面信息为核心,内容涵盖老旧小区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接诉即办”工作、疫情防控疫苗接种、辖区安全检查等方面;月度公开行政执法检查信息,执法公示类发布35条;共发布41条重点领域信息,按月度公开享受特困、低保等人数及资金支出情况,季度公开享受社会救助、临时救助等人数及资金支出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公开扶贫协作、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养老驿站建设等信息。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做好本单位预算结算公开,及时公开鲁谷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信息及鲁谷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信息590条,发布政府工作报告、疫情防控进京政策、住房租赁等最新政策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4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1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鲁谷街道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进展,但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一是政务公开渠道要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是群众获取政务信息的重要渠道,2021年鲁谷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渠道较为单调,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下一步会及时主动创新渠道,充分利用好政务网站及新媒体平台资源,进一步满足群众获取政府公开信息的需求。

  二是政务公开主动性要进一步增强。2021年政务公开内容以服务保障民生为核心,涉及方面较为广泛,但仍存在一些群众关心关切的方面未涉及,需要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下一步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了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性、实效性、时效性。

  三是依申请公开能力要进一步强化,答复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要按照市区两级精神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答复能力,确保申请答复及时、准确,提升申请人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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