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老山街道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咨询情况,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等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本街道政府网站(http://www.bjsjs.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景山区老山街道行政办公室,邮编:100049,联系电话:88972978。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配备了一名全职工作人员、一名兼职工作人员,开设了一个服务窗口,设立了一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8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老山街道2008年共公开以往和本年度信息共8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1条,主要包括本单位所属各部室的主要职责,占总体的比例为24.1%;法规文件类信息3条,主要包括本单位的法规、文件等,占总体的比例为3.4%;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主要包括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要点,占总体的比例为5.7%;行政职责类信息53条,主要包括居民办理日常业务的有关规定、程序等,占总体的比例为60.9%;业务动态类信息5条,主要包括本单位的工作动态,占总体的比例为5.7%。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老山街道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一)行政复议
老山街道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二)行政诉讼
共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五、咨询情况
2008年,老山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人次,占总数的50%;电话咨询1人次,占总数的50%。
六、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一)不足
2008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政务公开力度不够、公开意识不强、公开程序不规范;居民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不够,参与程度不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建设
制定和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2.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知识,通过网络、橱窗、横幅等形式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提高居民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积极性;制作信息公开指南等宣传手册,向居民发放,扩大影响面。提高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水平,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石景山区人民政府老山街道办事处
二 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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