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老山街道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jsjs.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景山区老山街道行政办公室,邮编:100049,联系电话:88972978。
一、概述
2010年,根据《条例》及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街道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先后召开工委扩大会、主任办公会、工作研讨交流会等专项工作会议,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落脚点,紧紧围绕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截至2010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街道2010年产生政府信息共7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年来,我街道共公开主动公开信息7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主要是由于街道组织机构、人员调整形成的信息变动,占总体的比例为6.5%;法规文件类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2%;行政职责类信息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业务动态类信息5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4%。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街道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产生,全年无人提出公开申请。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一)行政复议
我街道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
(二)行政诉讼
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0年,老山街道认真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1年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工作程序,加大公开力度;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使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石景山区人民政府老山街道办事处
二 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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