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石景山区苹果园街道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重点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解读情况;信息公开数据;存在不足及2019年重点工作。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景山区苹果园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68872724。
一、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设立了街道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抓落实,经办人员具体承办的四级责任体系,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2.完善管理制度。根据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完善文件保密审核及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发文科室按要求填写《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单》、《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非公文类)》,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并由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在严格落实保密属性审核责任的前提下,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3.拓宽公开渠道。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切实做好上情下达畅通,下情上传联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我街道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在已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基础上,利用先进的电子技术和人们日常获取信息的行为习惯,依托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北京 石景山等政府网站,北京石景山苹果园街道微信公众号,公开街道动态、办事流程等信息,取得良好的反响。
(二)解读、互动、回应工作情况
1.优化政务服务办公流程。严格执行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9+N”政策,精简环节、精简时间、精简费用、增加透明度,拓展就业登记办理途径,向新开办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严格执行单位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相关规定,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努力为新开办企业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2.改善窗口的服务质量。通过听党课、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心得和业务知识交流等形式,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业务水平和处理疑难问题的综合能力。对服务人员进行宣传、督促、教育,落实挂牌上岗、规范着装、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等制度。完善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明确投诉渠道,设立多部门的投诉电话、意见箱。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3.多样化惠民政策宣传。开展“政策宣传大讲堂”进社区,将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惠民、便民政策做成宣传彩页和二维码等形式送到社区居民的身边,共开展了35次活动,直接受益家庭220余家,受益1600余人。开展就业服务信息化,将21个社区就业工作站与市人力资源市场联网,使失业人员不出社区就能找工作。及时发布新政策、新标准、用工信息等,使居民随时了解和掌握新的政策规定。利用“微信公众平台”使居民可以随时随地获得就业岗位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
二、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解读情况
(一)规范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
我街道分为社保大厅及办事小厅。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居民事务服务大厅标识。社保所以抓思想、抓作风、抓服务为重点,对服务人员进行宣传、督促、教育,落实挂牌上岗、规范着装、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等制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业务水平和处理疑难问题的综合能力,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
我街道严格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办法(京政办字〔2018〕18号)、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前进行审查,明确发文科室按要求填写《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单》,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并由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
(三)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清单管理。
根据我街道三定方案以及我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履职过程中的政府信息,摸清信息底数,逐项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及依据,探索编制政务公开全清单。并按照区政府要求对机构信息、预决算、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予以主动公开。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7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3条;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2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2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44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23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我街道2018年度没有以区政府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无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无回应解读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苹果园街道2017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9月30日贾思宇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申请“1.2016年辖区安全生产检查结果文件;2.2016年进行的文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的形式和数量。”
2.答复情况:我街道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定答复类型为可以公开,并于10月10日,按照申请人要求以邮寄的方式将纸质版文件寄送至指定地址。及时给予答复。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1.行政复议
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
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诉讼。
3.举报
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举报。
(五)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设立了街道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抓落实,经办人员具体承办的四级责任体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1名兼职人员负责,并由行政办公室组织开展有关工作,在居民事务服务大厅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
6月11日,邀请到《北京晨报》时政新闻记者王歧丰,为机关各科室、苹果园执法队、苹果园地铁执法队和各社区宣传员开展新闻报道写作知识培训。重点讲解了信息写作方法和技巧,增强了新闻敏感性和宣传意识。
7月25日,在街道三楼会议室召开征求《关于推进若干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意见的研讨会,行政办、便民工程、住保办、社区建设科、教科文体办、民政科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传达区政府有关要求并研究重点领域公开范围及方式。
9月13日,在街道三楼会议室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政府公文公开解读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由行政办进行信息公开、政府公文公开的工作要求及办事流程,由党办进行了保密审核工作的现场答疑。宣传、残联、社区服务中心等17个科室工作骨干参加了会议。
四、存在不足及2019年重点工作
(一)存在不足
2018年,我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力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有待完善和规范;二是利用网络平台宣传政策及办事流程方法距离一流标准还有差距;三是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更换频繁,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我街道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力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一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服务号、办事大厅宣传栏等宣传平台,以更为简洁易懂的方式公开与百姓密切相关的政策及办事流程;三是提升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稳定相关工作人员队伍,人员及工作分工调整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工作。
附:苹果园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苹果园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
|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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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单位(盖章): |
|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67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3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1 |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 |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2 |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44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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