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6日)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苹果园街道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景山区苹果园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是68872724。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街道现配有1名兼职工作人员,无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网上查询、自由索取纸质文本、公共查阅点等。截至2011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没有接到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石景山区苹果园街道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领导介绍类信息15条,占总体比例的13.76%;机构职责类信息16条,占总体比例的14.67%;行政职责类信息6条,占总体比例的5.51%;业务动态类信息72条,占总体比例的66.06%。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街道按区要求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采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等形式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苹果园街道2011年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为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街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人,无全职人员。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1年无申请查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咨询情况
2011年,我街道共接受居民现场和电话咨询62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700余人次,电话咨询2500余人次。主要咨询内容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各类人员的保险等相关政策,接受咨询的科室主要是民政科、街道住房保障办公室、社保所和行政办公室。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我街道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度,在区业务部门帮助指导下,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虽然完成了正常的工作任务,但由于没有固定编制,人员变动比较频繁,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全面。
2012年度,我们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一是积极参加区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遇有不懂不会的,虚心向区业务部门和兄弟单位请教,争取在工作上不出现任何失误。二是提高工作标准。按照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和区业务部门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每一项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