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执法局

信息公开年报

2009年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0-03-01 09:39     来源:区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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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和收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jsjs.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西街32号 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68831802 电子邮箱:sjscgbgs@126.com)。

一、概述

2009年,区城管监察大队严格执行《条例》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09年年底,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咨询情况

2009年,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申请0件。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针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单位为了更好地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2010年将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积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使干部职工真正掌握和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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