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办公室(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西街32号 邮编:100043联系电话:010—68862289。电子邮箱:sjscgbgs@126.com)
一、概述
2017年,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以下简称城管执法监察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指示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了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效运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的拓展、纸质信息移送、依申请公开的制度建设、场所建设及咨询路径多样化建设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城管执法监察局先后召开4次相关会议,专题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在年初,根据人员变化情况,经局办公会研究决定调整城管执法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小组成员分工,确立“权责一致、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切实把城管执法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了《城管执法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工作制度中明确了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并完善了工作程序。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信息公开协调发布、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移送及考核工作;宣教科负责虚假及不完整信息澄清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设;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本科室的信息清理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城管执法监察局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9条,在去年基础上再度提高35.5%。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01%;行政职责类信息2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0.01%;业务动态类信息数595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99.33%。分别向区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移送主动分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281篇。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公开了城管执法监察局执法工作动态,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应信息。
(二)公开形式
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城管执法监察局对所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了逐条审核,并进行了保密审查,按照填写要求将需要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录入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编制了局信息公开指南;并按时向区图书馆、档案馆和信息公开窗口移送了相关信息。结合局实际情况,在局机关信访接待处设立了主动公开信息查询场所,并提供电脑查询、打印复印服务、纸质文件查询服务等便民措施。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城管执法监察局2017年度共收到17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当面申请15件;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1件;信函形式提交申请1件。全部答复17件,已答复件中,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同意公开”的16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1件。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城管执法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是城管执法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高的一年,各项工作稳步运行,亮点频出,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城管执法监察局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做到“三要”。一要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要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的类别。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要强化检查督办,完善评测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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