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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日期:2020-08-21 11:51     来源:区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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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为石景山区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内设5个科室和4个直属机构,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宣科、法制科、执法业务科、查处违法建设办公室;直属机构分别为:督察队、直属执法队、石景山路执法队、莲石路执法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行政编制79人,实际75人;其他聘用人员、协管员及临时工27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908.46万元,比上年减少14,568.16万元,下降78.8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794.47万元,比上年减少14,682.14万元,下降79.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4.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4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907.51万元,比上年减少14,455.02万元,下降78.72%,其中:基本支出2,825.6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31%;项目支出1,081.8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6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07.99万元,比上年减少14,103.93万元,下降78.30%。主要原因:2018年度由财政拨款结算2015-2017年度拆除违法建设工程款,2019年度无此项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7.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国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教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01%;卫生健康支出99.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5%;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3,571.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39%;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9万元。

  2、“国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3、“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4、“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5、“科学技术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34.93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8、“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9、“节能环保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10、“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571.5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052.51万元,增长41.78%。主要原因:追加绩效管理考核奖励、未休假年休假奖励等。

  11、“农林水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12、“交通运输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17、“住房保障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19、“其他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2、“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3、“其他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825.1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49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5.00万元减少7.5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3.1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3.19万元。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未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随市城管执法局赴德国进行考察学习,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19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4.3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5.00万元减少10.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2019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4.3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5.00万元增加减少10.69万元,主要原因:公务车辆规划安排合理使用。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3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48.42万元,比上年减少405.13万元,减少原因:体制改革,人员划归街道办事处。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5台,90.3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对2019年度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自评。从项目概况、绩效目标、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相关建议等方面全面评价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通过自评,使我们从中能详细了解具体财政支出项目的使用去向和绩效情况,为下一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扎实为全局工作发展提供更好更有力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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