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市管理委

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3-06 20:31     来源:城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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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石景山区城管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石景山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政办发〔2017〕24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全委中心工作,以信息公开助力城市管理运行、全面深化改革、政民良性互动,实现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下,加强组织领导,多措并举,强化责任落实,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重点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和宣传力度。按照市、区两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委的公开职责、公开事项清单、公开标准(内容、时限、方式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积极加强与市区两级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推动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相互促进。

(二)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根据依申请公开的特殊性和实际情况,本着从严从实的原则,我委在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批办和答复批办流程中加入了法制审批审核环节,进一步保证了答复意见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三)积极主动开展“双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推进行政许可审批、行政职权的公开工作,根据市、区各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职权的工作要求,编制了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职权目录,并已进行了公开。与区经信委联系沟通,在“信用石景山”网站设立双公开平台,做到了行政许可事项及审批结果、行政职权事项及行政处罚结果“双公开”,所有“双公开”的内容都经过各主管领导的审核和把关,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公开。

(四)主动公开机构领导信息。为更好的接受群众监督,促进各项民生工作落到实处,2017年度,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了16位副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履历、及职责分工。

二、信息公开情况及统计数据

在信息公开实践探索中,我委通过进一步学习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平台、保障”三联机制。以政务公开助力城市建设管理,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务公开助力全面深化改革,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公开,推动由城市管理向社会治理迈进,同时以政务公开助力政民良性互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      推进环境建设提升信息公开

推进城市运行管理、城市精细管理、环境治理、城市顽疾整治的信息公开,针对城市环境建设重点任务信息进行公开,积极做好背街小巷环境整治等群众身边突出环境建设任务的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网站、报纸等常规公开的形式,按月公开了包括月检查排名、月检查分数等在内的一批区级首都环境建设考核排名;按季度公开了包括道路名称、清扫保洁等级、责任单位、作业单位等在内的一批区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事权责任。同时我委严格落实建筑垃圾消纳、运输车辆准运、消纳场所、经营资质等4项行政许可程序,强化前期审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检验和监管并及时公示,所有行政许可办结后,及时在北京市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及循环利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并进行事后监管。

(二)      推进生态环保信息公开

以政府网站常规公开(链接市水务局网站相关信息)的形式,按月公开了包括水系、河流(河段)、现状水质类别等在内的一批河流水质情况;每半年公开了包括污水处理厂名称、设计处理能力、实际处理量、运行负荷率等在内的一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信息;每半年公开了包括完成建设村庄数量、开工建设村庄数量等在内的一批农村污水治理情况信息内容和标准;按季度公开了包括检测时间、水厂名称、检测情况、不合格指标检测数值及国标限值等在内的一批自来水厂出厂水水质状况内容和标准。同时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的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和城管委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了我区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和区级河长、街道河长名单,并以河长制公示牌的形式进行了公示。

(三)      推进市政道路交通方面的信息公开

一是积极做好公共交通及便民出行信息的公开。以政府网站常规公开的形式,按年度公开了包括工作内容、整治数量、治理标准等在内的一批城市道路步行自行车系统整治信息;实时公开了包括办卡指南、新开通网点名称、暂停服务网点名称、暂停服务时间等在内的一批公共自行车服务公告信息;按月公开了包括网点名称、网点地址、办卡网点地址等在内的公共自行车运营状况信息。二是加快城市道路、疏堵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以政府网站常规公开的形式,按季度公开了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时间、年度目标、项目概况、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等在内的一批区级疏堵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三是积极做好交通拥堵治理过程中资源整合利用等信息的公开工作。以政府网站常规公开的形式,按季度公开了包括各类型停车场数量、停车位数量、备案号、停车场类别、停车场名称、经营企业名称、地区类别等在内的一批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情况。

(四)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公开

做好生态环境、轨道交通、水环境治理等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结果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所有项目招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招标策略”,公开透明的按招标制度程序办事,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候选公示、采购合同或施工合同等全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并以链接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相关信息的形式进行实时主动公开,2017年度,共公开91条(注:其中有23条为补录)公示、公告、合同书等相关信息。

(五)      及时公开行政审批办理相关信息

我委按照区审改办《关于核对更新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的通知》精神,对全委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认真梳理,并对照《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及时核对更新我委需调整的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网络上,分别公开了区城管委、区水务局、区交通委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共办理和公开了设置标语宣传品行政许可、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准运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施工临时用水指标行政许可、设置景观照明行政许可等共计299项行政许可。

(六)      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

以政务公开助力政民良性互动,围绕社会关注热点,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当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范畴时,主动与其他单位沟通核实,并将核实结果答复申请人。在答复办理过程中,坚持为民导向,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我委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要求,由专人负责,全面依法受理和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所有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满意率达100%。2017年度,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6件,已答复16件,全部为个人申请,较去年呈上升趋势,其中咨询类2件,占已答复比例的12.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件,占比6.25%;信息不存在的2件,占比12.5%;同意公开的11件,占比68.75%。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委将在做好日常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有序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不断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提高本单位政府信息的透明度以及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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