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财政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局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石景山区财政局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通过石景山区财政服务大厅、石景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本局主要通过石景山区财政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bjsjs.gov.cn/gongkai/qczj/xxgknb_481/。方便公众查询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局200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5%;法规文件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5%;规划计划类信息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5%;行政职责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5%;业务动态类信息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2.5%,同上年相比,增加40条。
(二)公共查阅场所
为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本局通过以下公共查阅场所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石景山区财政服务大厅公开政府信息。石景山区财政服务大厅位于阜石路167号区财政局内;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联系电话010-68876136;
2.通过石景山区行政服务中心查询,石景山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地点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西街12号;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联系电话010-68862778。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局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局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08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目前确定的依申请公开信息为16条。
(二)答复情况
本局因2008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无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由于尚未接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故本局2008年未产生因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而收取的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08年,未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二)行政诉讼
2008年,未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08年本局编制了《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石景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石景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石景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保密(属性)审查办法》、《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前正在研究进一步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提高本局政府信息的透明度以及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以上工作依照区政府要求,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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