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石景山区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石景山区财政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财政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概述
2012年,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1名全职工作人员和7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以石景山区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作为专门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严格按照《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石景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石景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石景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保密(属性)审查办法》等相关文件开展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正常运行。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石景山区财政局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通过石景山区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石景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开展查阅服务,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我局政府信息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专栏公开,网址为:http://czj.bjsjs.gov.cn,另外,首都之窗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网址为:http://zfxxgk.bjsjs.gov.cn。
(一)主要公开情况
2012年度,我局注重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财政预算的基础上,首次公开财政决算和组织公开了24家单位的2012年部门预算情况,新增或更正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我局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40条,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法规文件2条,规划计划1条。
财政年度预决算报告、法规文件、行政许可政府采购类文件等内容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这类信息都做到了及时发布、及时更新。
(二)公共查阅场所
为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我局通过以下公共查阅场所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石景山区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公开政府信息。石景山区财政服务大厅位于阜石路167号区财政局内;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50;下午2:00——5:30,联系电话010-68876136;
2.通过石景山区行政服务中心查询,石景山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地点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西街12号;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联系电话010-68862778。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局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局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目前,依申请公开信息为26条。
(一)申请情况
2012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1件,为2001年-2011年各年度石景山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情况;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
(二)答复情况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给申请人做出了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未产生相关费用。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二)行政诉讼
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2013年,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提高政府信息的透明度以及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以上工作依照上级要求,稳步推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