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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日期:2025-01-23 10:25     来源:区房屋征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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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预算01表)
  二、收入总表 (预算02表)
  三、支出总表(预算03表)
  四、项目支出表(预算04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05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10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1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预算12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预算13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预算14表)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市编办《关于同意设立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的批复》(京编办事【2011】92号)和区编办《关于设立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的通知》(石编办【2012】5号),设立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简称区房屋征收中心),为区政府直属相当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2016年编制改革,调整为规范事业单位。2021年依据区编办《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京石办字【2021】22号),调整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7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科、监管审核科、信访安全科、项目管理科、征收补偿科。根据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简称区房屋征收办)的委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 事业编制30人,实际31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持续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学深悟透理论精神。继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必修课”,强化人员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二是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征收中心将继续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构建主体明晰、责任到位、执行顺畅的责任体系。继续做好全程记实工作,继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将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2、全力推进麻峪房屋征收项目
  一是在入户调查登记工作基础上,经过对调查数据的汇总分析,住宅征收补偿方案及其中的被征收房屋及被征收人认定原则已基本稳定并形成文字版讨论稿,正在会同司法局继续细化方案标准和表述,拟于10月下旬开展方案征求意见工作。《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按照专题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已先行与非住宅房屋产权单位开展协商工作,适时启动方案征求意见工作。二是与相关部门对接明确了资金申请、签订房源协议、征收概算编制、土地移交标准、土地权属审查、市政管线拆改移和水电关止工作清单等工作的界面、职责和流程,按照倒排工期适时启动麻峪村房屋征收项目。
  3、努力提升接诉即办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风险预判,提前谋划,制定好应对措施,避免出现群体性集中诉求。将接诉即办高频来电人纳入信访积案化解重点户,努力实现“化解降量”目标;强化源头治理理念,结合大兴调查研究工作,深入剖析群众诉求深层原因,研究把握问题规律,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力争“通过一件事,解决一类事”,增强工作的靶向性,努力实现“未诉先办”目标。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338416.68万元,比2024年1183.06万元增加337233.62万元,增长28505.20%。主要原因是增加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房屋征收项目。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076.2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0.32%,比2024年1082.37万元,减少6.17万元,增长-0.57%,主要是减少了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337340.48万元,比2024年100.69万元增加337239.79万元,增长334928.78%,主要是增加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房屋征收项目。
  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0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0万元,比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1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5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5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50万元,其他0.3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1.90万元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标准调整,节俭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0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占本年预算项目4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37340.48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车辆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附件: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项目支出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6.财拨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1.三公经费支出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1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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