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委政府网站www.sjsf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办公室88699333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3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3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委201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11%;法规文件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56%;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56%;行政职责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56%;业务动态类信息3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2.21 %。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完善本委网站的工作,公布了网上服务、查询、举报、信访等全面的联系方式,实现了为民服务、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和咨询的功能;同时也加强了对网站信息的更新维护。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1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同上年相比,增加2条。
其中,当面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以传真、电报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以信函形式申请2件,占总数的100%,同上年相比,增加2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0%是机构职能类信息,0%是法规文件类信息,0%是规划计划类信息,10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2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100%。
“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占总数0%。
“不予公开”的0件,占总数0%。
“信息不存在”的0件,占总数的0%。
“非本机关掌握”的0件,占总数的0%。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0件,占总数的0%。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0人,同上年相比,增加0人;兼职人员共3人,同上年相比,增加0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3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3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3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3年,本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电话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
本委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0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受理0件,办结0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分别为0%和0%。在办结的0件复议申请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0件,纠错0件,纠错率为0%。
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委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有待于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方面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仍需进一步学习其他兄弟单位政务信息网站建设及其他方面的成功经验。今后,我委将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组织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更好的为信息公开工作做出不懈的努力,更好的为社会各界提供便捷的现代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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