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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园管理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02:34     来源:区公园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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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区政府决策部署及市民关注关切的问题,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等有关重点工作。

  (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

  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设,深化政务公开清单管理机制,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管理水平。认真修订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指南和目录,确保内容准确、公开及时。

  (二)认真做好主动公开

  强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保障,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和运维管理,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加大自查自纠和动态监测力度,进一步推进了中心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了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全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4条,较2020年(221条)环比增加14.93%。

  (三)严格开展依申请公开 

  年内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应用

  一是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今年以来,本单位下属两个单位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均为微信订阅号)在市级各季度考核测评中(有关信息发布以及网民留言回复办理情况)的合格率均为100%。

  二是强化政府对外联系电话管理。切实加强本单位政府对外联系常设电话(010-88961698)的专人值守,今年以来市级各季度考核测评时的电话一次接通率均为100%,工作人员坚持做到态度和蔼、语言规范、解答详细。

  三是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发展。坚持行政事项公开决策,年内涉及公园设施维护和景观提升改造工作,提前征求市民游客意见,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让群众主动参与公园建设管理,让公众意见建议充分表达。将政务公开贯穿公园管理服务全过程,促进社会共治与协同,定期邀请市民游客走进办公场所,让群众全方位感受到公园管理部门日常工作运转流程,有效提升了群众对公园管理工作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五)切实落实监督和培训机制

  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行政办公室作为牵头科室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原则、任务及各科室(单位)责任分工,对各科室(单位)公开信息的维护情况、受理情况进行督查。受疫情影响,小范围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答工作疑点和难点,增强依法行政工作意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信息需进一步优化完整。

  2.政策解读质量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单位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扩大公众参与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公园管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公开内容更全面、更深入;我单位将创新解读形式,在对政策制定背景、核心内容、主要条款进行解读的同时,创新解读形式,使用一图读懂、简明问答等形式开展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按照《石景山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不断提高公园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积极推进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尽管区公园管理中心不产生政策性文件,但会通过中心网站、所属单位政务新媒体发布国家、本市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并及时进行解读。同时,围绕服务区域发展大局、对接全区重点任务、加强所属公园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宣传,介绍本部门、本系统各项建设成果及管理工作成效,发布所属公园文化活动咨讯。积极开展民意征集,通过所属单位微信公众号积极开展问卷调查,向社会征求关于景观环境维护与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游客服务、文明游园管理、游园秩序维护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今后改进提升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切实增强政民互动,中心网站中开设的“意见反馈”专栏及所属单位政务新媒体“留言栏”,均指定专人负责,能够按时答复网民来信,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公布本单位、本系统咨询投诉电话,方便市民游客查询。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工作要求,本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及预、决算情况均按时在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北京·石景山)中的“政府采购”和“财税信息”栏目公开。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北京·石景山)网址链接为http://www.bjsjs.gov.cn/,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园管理中心网站网址链接为http://www.sjsacp.org.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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