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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园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7 10:13     来源:区公园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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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公园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关切,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坚持加强组织领导
  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设,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深化政务公开,持续优化服务,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坚持提升主动公开质效
  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断提高主动公开内容便民性和精准度。以区公园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全年发布信息312条,较2021年(254条)环比增加22.83%。内容涉及通知公告、园务动态、疫情防控、精神文明建设、法规文件等。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清晰完备,按时并主动公开区公园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全清单编制和报送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坚持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
  年度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依规、程序化、标准化制作答复文书,按时限办理完毕,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出现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在显著位置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确保链接的可用性和易用性,确保申请受理渠道以及咨询电话畅通。
  (四)坚持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报的编制及发布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部门政府信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全清单化管理,严格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围绕部门“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及时梳理、动态调整、更新发布法定公开内容,促进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的制度化、规范化,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五)坚持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规范区公园管理中心网站及所属单位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提升政府网络平台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着力提高平台内容策划和信息发布能力,优化调整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加强内容建设检查,持续做好专题更新,统筹做好栏目管理和公园管理领域事项信息发布工作,不断提升平台建设管理水平。及时回应网民关切,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活动,充分发挥网站和新媒体便民利民作用,提高了市民群众对公园行业的关注度。加强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风险排查,采用“人防+技防”的安全值守模式强化监管,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切实加强部门对外联系电话专人值守和接听管理,在政府对外联系电话检查中的接听率良好,一次接通率始终保持100%,接听服务人员坚持做到态度亲善、用语规范、解答详细。
  (六)坚持强化人员教育培训
  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积极参加区政务服务局组织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研究探讨典型案例、讨论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高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水平。
  (七)坚持加强监督保障执行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公开平台安全保障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及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政策公开和解读的方式还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等等。
  2023年,区公园管理中心将继续积极挖掘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加强涉及公园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进展和成效的宣传解读,持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精准定制和推送,提升政策信息到达率和精准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2年度区公园管理中心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bjsjs.gov.cn/index.shtml,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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