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预算01表)
二、收入总表 (预算02表)
三、支出总表(预算03表)
四、项目支出表(预算04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05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10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1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预算12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预算13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预算14表)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石政发〔2009〕38号),设立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区国资委)。区国资委是区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国资委党委履行区委规定的职责。单位性质:行政单位,预算级次1级。石景山区国资委设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群工作科(主体责任办公室)、办公室(安全生产科)、改革发展科、产权管理科、统计评价科;下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个,为石景山区重点项目建设中心。区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有关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2.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和区政府授权的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依照法定程序决定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维护出资人权益。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意见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管理、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从出资人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8.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国资委行政编制20人,实际19人;工勤编制1人,实际1人;事业编制3人,实际3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区国资委系统将深入实施城市更新和产业转型发展战略,全力实现“十四五”规划收官,以谋划“十五五”发展思路为契机,持续推动区属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以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保障区域高质量发展能效为重点,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三年行动任务。开展区属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打造主业清晰、服务中心、创新驱动、治理完善、市场竞争力强的区属产业集团。二是强化监管效能,推动提质增效。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制定投资监督管理等办法,强化风险防范。做好国资委经营性资产数字化监管平台利用,以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加强经济调度,全力做好区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降本增效。三是服务中心大局,践行国企担当。高标准推进北京银行保险产业园、超智算项目、八角中里锅炉房城市更新等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与产业部门形成协同机制,做好区属国企市场化招商。将“接诉即办”与主动治理双线并进,主动服务群众,不断提升企业诉求办理能力。加强对口支援和对口协作,推动产业帮扶项目落实。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风险化解能力。四是深化党建引领,凝聚发展合力。深入实施“品质先锋”工程,聚力打造“一支部一品牌”。不断优化人才结构,打造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逐级传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2272.84万元,比2024年1494.12万元增加778.72万元,增长52.12 %。主要原因是将石房公司转企改制退休人员待遇保障资金以及万商集团重大项目应急保障用房(青年公寓)场地租赁经费纳入2025年度部门预算。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779.7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4.31%,比2024年744.87万元增加34.91万元,增长4.68%。主要原因为2024年未安排1名选调外交部人员年初预算,该人员现已回国,2025年度增加了该人员经费。
(二)项目支出预算1493.06万元,比2024年749.26万元增加743.80万元,增长99.27%。主要原因是将石房公司转企改制退休人员待遇保障资金以及万商集团重大项目应急保障用房(青年公寓)场地租赁经费纳入2025年度部门预算支出。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基层党组织党员工作和活动经费、综合业务费、万商集团重大项目应急保障用房(青年公寓)场地租赁费用、机关办公用房租金、石房公司转企改制退休人员待遇保障资金经费等。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0万元,比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2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3.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3.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50万元,其他0.3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4.00万元减少0.20万元,主要原因: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进行相应的支出预算压减。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6.8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404.5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37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个,占本年预算项目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493.06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其中1个项目为保密项目。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支出0.0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车辆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保密系统软件1套。
附件: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项目支出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6.财拨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1.“三公”经费支出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1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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