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石景山区经信委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jsjs.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地址:北京市石景山路18号308室,邮编:100043,联系电话:010-8869989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7年区经信委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明确公开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稳步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组织管理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机构职责,积极参加各类组织培训工作。明确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编制录入、审核报送,并要求各科室积极协助办公室,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上报工作,使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了今年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规范信息公开程序
我委严格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要求,使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的使用,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执行先由委保密办主任和主管领导审批再上网公开的程序,确保了涉密信息坚决不上网。对全区各单位申请挂到石景山信息网上的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在各单位信息公开审批手续填写完整并经领导审批后,才能在石景山信息外网上予以发布,手续不全或无审批手续,绝不发布信息。
三、完善相关制度落实
在完成好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同时,我委认真研究,采取措施,继续扎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一是纳入年初工作计划,从制度上加强要求。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委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列入我委年初工作计划,部署相关科室要积极协助配合办公室,及时上报公开内容,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对全委人员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全委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了全委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
二是全面真实发布信息,进一步完善发布渠道。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将我委主要职责、科室职能,日常重点工作动态,如产业疏解、信息化建设、中小企业服务等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满足企业和群众的查询需求,坚持将这些信息及时发布、更新。同时及时更新我委信息公开指南并对外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的信息查询,确保受理渠道的畅通,满足群众实时的查询需求。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为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认真完成审核录入工作,确保公开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真实有效。
2017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2017年,区经信委继续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2件。通过邮件申请1件,申请公开石景山区2016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与支出金额。信函申请1件,申请公开2016年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总数。我委均已按期进行了书面答复。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年度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五、收费情况
2017年,我委根据《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没有收取费用的情况。
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今年,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不足之处,比如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信息更新的不够及时。主动公开的信息集中在业务动态,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优化。
2018年,区经信委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继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进一步大力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满意。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 指 标 |
单 位 |
数 量 |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0 |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50 |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 指 标 |
单 位 |
数 量 |
| 本年度申请总数 |
件 |
2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互联网申请数 |
件 |
1 |
| 3.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项 |
2 |
| 其中:1.同意公开 |
项 |
2 |
| 2.不予公开 |
项 |
0 |
| 3.信息不存在 |
项 |
0 |
| 4.非本机关掌握 |
项 |
0 |
| 5.申请内容不明确 |
项 |
0 |
| 6.非政府信息 |
项 |
0 |
| 7.已移送档案馆 |
项 |
0 |
附表三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及免费情况
| 指 标 |
单 位 |
数 量 |
| 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
元 |
0 |
| 依法免收相关费用 |
元 |
0 |
附表四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 指 标 |
单 位 |
数 量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 投诉举报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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