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15:24     来源: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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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供组织保障。将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合力合拍,以务实作风认真履行公开职责。
  1.全年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介绍13条。
  2.全年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2条。
  3.全年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条。
  4.全年公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1条。
  5.全年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47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方式为互联网渠道提交。已依法依规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2021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动公开全清单》要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坚持依法高效,严格履行法定公开义务,积极配合区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将公开工作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年不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围绕中心工作、明确公开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021年,参加区级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共计4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本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二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中心工作,深化重点领域新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公开发布与解读服务,稳步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查漏补缺,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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