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财税信息

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9年财政决算公开信息

日期:2020-08-21 11:12     来源: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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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第一条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石景山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简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北京市石景山区大数据管理局(简称区大数据局)牌子。

  第三条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关于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区相关意见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监测分析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和上报本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促进意见。

  (五)指导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国家、北京市及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相关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六)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高技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和新兴产业中重点领域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相关产业政策及行业标准。指导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七)组织实施北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指导和促进本区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九)统筹推进本区大数据工作。负责政务数据和相关社会数据的整合、管理、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十)统筹协调本区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管理。促进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参与规划本区公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部门专门通信网。

  (十一)指导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政策、标准。负责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本区无线电管理相关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十三)统筹协调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四)开展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措施政策,组织相关人才培训。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应当强化大数据管理职责,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发共享,推进数据汇集和发掘,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科学规范利用大数据,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第四条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体责任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保密和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组织、人事、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二)产业科。研究拟订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促进行业高精尖产业发展。监测分析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指导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组织产业的地区配套和产业链构建,推进相关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进落实行业服务中央、北京市在区企业的有关政策。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组织协调和推进行业重大项目的实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推进环保领域相关制造业的发展。指导和促进本区中小企业发展。组织实施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拟定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相关工作。

  (三)信息化科(大数据建设科)。负责本区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参与统筹规划本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部门专用通信网。指导和协调本区各行业、各部门专网建设。促进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统筹本区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对信息化项目的技术性审查工作。组织重大信息化项目的技术论证、评估评价工作。统筹推进本区大数据应用。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指导电子政务大数据应用。促进管理、服务流程优化和简政放权,促进行业、企业大数据应用。指导大数据创业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数据增值服务应用。负责落实本市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本区政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本区无线电管理相关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承担区政府门户网站(北京 石景山)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3正3副(含主体责任办专职副主任1名)。

  第六条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时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编制14人,实有人数14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1人;事业编制24人,实有人数2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9,818.31万元,比上年增加1,391.77万元,增长16.5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998.53万元,比上年增加2,343.88万元,增长35.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93.7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8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104.7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16%。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251.73万元,比上年增加899.81万元,增长12.24%,其中:基本支出1,133.6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3.74%;项目支出7,118.1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6.2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625.20万元,比上年增加1,335.06万元,增长16.10%。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01.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国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教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科学技术支出7,481.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7.7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3%;卫生健康支出44.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7%;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75.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9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增长(减少)0.0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开支。

  2、“国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增长(减少)0.0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开支。

  3、“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增长(减少)0.0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开支。

  4、“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增长(减少)0.0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开支。

  5、“科学技术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7,481.39426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166.233660万元,增长125.67%。主要原因:人员开支增加,部分项目资金增加。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增长(减少)0.0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开支。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99.35874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659944万元,增长8.35%。主要原因:人员增加,职工社保交费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4.76661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440816万元,增长5.7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交费增加。

  9、“节能环保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增长(减少)0.0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开支。

  10、“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增长(减少)0.0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开支。

  11、“农林水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增长(减少)0.0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开支。

  12、“交通运输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增长(减少)0.0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开支。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575.65192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09.739324万元,增长57.32%。主要原因:人员开支增加。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增长(减少)0.0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开支。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增长(减少)0.0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开支。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增长(减少)0.0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开支。

  17、“住房保障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增长(减少)0.0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开支。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增长(减少)0.0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开支。

  19、“其他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增长(减少)0.0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0.0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增长(减少)0.0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开支。

  2、“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0.0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增长(减少)0.0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开支。

  3、“其他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0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其中:“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0.0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增长(减少)0.0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开支。“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0.0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增长(减少)0.0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此项开支。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28.1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49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00万元增加4.4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4.4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4.49万元。主要原因:临时增加出国培训学习任务;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出国培训事项,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4.49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2019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0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9.76万元,比上年增加-1.70万元,减少原因:根据上级要求压减日常公用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0台,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643.15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北京市京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8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涉及金额5035.93万元。其中,简易程序评价项目8个,涉及金额5035.93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3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5个。

  二、主要经验或存在问题

  主要经验: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区财政要求,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我单位将在安排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时,同步布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要求部门在申报2021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时同步申报绩效目标。规范单位自评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二是绩效管理理念逐步建立。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能较全面掌握专项预算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对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有了总体把握,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与批复,可以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三是认真组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在此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规范评价流程。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尚不完善。绩效评价仍处于积极探索阶段,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完善,绩效评价指标设计较为抽象,存在难以理解、看不懂、不知道怎么应用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消除绩效管理推广应用上的技术障碍。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或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北京市、石景山区财政部门相关要求,巩固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扩大绩效预算评价的范围,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的宣传工作,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建立健全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制,加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单位(盖章)

  日期:2020812

  附表:自评项目统计表

  部门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序号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单位:万元)

  资金性质

  自评形式

  自评分数

  1

  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政务外网升级项目资金和追加电子政务运维经费

  1285.58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简易评价

  87

  2

  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信息化资金

  347.10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简易评价

  90

  3

  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政务外网升级项目资金和追加电子政务运维经费(云平台租用费)

  336.80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简易评价

  91

  4

  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链路租费

  1368.68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简易评价

  86

  5

  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电子政务运维

  582.31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简易评价

  86

  6

  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扬尘污染监测平台资金

  471.66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简易评价

  82

  7

  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自建光缆运维费

  333.80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简易评价

  83

  8

  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互联网出口租费

  310.00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简易评价

  90

  

  注:1.项目单位栏:填写单位全称。

  2.项目名称栏:参照预算指标摘要填写。

  3.资金性质栏:参照预算指标资金性质填写(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4.自评方式栏:填写普通评价或简易评价。

  5.自评分数栏:绩效评价实施百分制和四级分类。四个级别分别是:优秀(90(含)分-100分)、良好(75(含)分-90分)、一般(60(含)分-75分)、较差(60(不含)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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