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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日期:2025-01-23 10:41     来源: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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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预算01表)
二、收入总表 (预算02表)
三、支出总表(预算03表)
四、项目支出表(预算04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05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10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1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预算12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预算13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预算14表)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第一条 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简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二条 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关于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区相关意见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3.监测分析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4.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和上报本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促进意见。
5.指导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国家、北京市及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相关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6.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高技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和新兴产业中重点领域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相关产业政策及行业标准。指导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7.组织实施北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指导和促进本区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9.承担本区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促进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参与统筹规划本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部门专用通信网。
10.指导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政策、标准。负责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11.承担本区无线电管理相关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12.统筹协调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3.开展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
1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措施政策,组织相关人才培训。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主体责任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保密和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组织、人事、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2.产业科。研究拟订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促进行业高精尖产业发展。监测分析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指导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组织产业的地区配套和产业链构建,推进相关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进落实行业服务中央、北京市在区企业的有关政策。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组织协调和推进行业重大项目的实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推进环保领域相关制造业的发展。指导和促进本区中小企业发展。组织实施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拟定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相关工作。
3.信息化科。承担本区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参与统筹规划本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部门专用通信网。指导和协调本区各行业、各部门专网建设。促进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承担本区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本区无线电管理相关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第四条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3个,科级领导职数3正2副。
第五条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由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时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编制13人、工勤编制1人,实际14人;事业编制21人,实际20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落实国家战略,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以北京市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为方向,围绕北京市和石景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目标,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拓展数字技术的应用范围和场景,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电子信息等领域打造数字产业集群,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为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提供坚实的产业基础。二是加快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增强数字产业链关键环节竞争力,进一步推动传统产业尤其是制造业生产方式、组织方式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铸造产业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三是以石景山区优势特色产业为基础,瞄准数字经济发展前沿领域,建设工业互联网研发创新与应用赋能新高地,建设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与科幻、游戏等创意产业协同融合新高地,建设数字化城市更新、城市治理与城市民生服务综合保障新高地。
2.加快工业转型培育和老旧厂房改造利用
一是发展石景山特色的新型工业。充分发挥基础优势,围绕石景山的产业特色,更好发挥战略协同效应,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关注未来制造领域的类人机器人。新型工业化领域重点聚焦在科幻、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三大核心特色产业;以首钢园为核心,打造元宇宙、科幻、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创新聚集区、应用场景示范区。进一步吸引各类企业入驻,如在人工智能机器人领域,继续做好代表企业的培育和服务,同时支持提供智能服务机器人综合解决方案的企业发展。二是加快老旧厂房改造利用。激活石景山区产业空间资源,积极探索老旧厂房更新改造供地模式创新及政策支持。借鉴首钢园一高炉成功改造成为科幻乐园、四高炉改造成为首钢国际会展中心综合体等典型案例与做法,继续争取老旧厂房城市更新试点,整合城市更新、老旧厂房改造等方面的现有政策,对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老旧厂房更新改造项目给予优惠支持。加快推进通用人工智能算力中心等重点产业项目发展。探索多元主体合作推进老旧厂房的更新,激励社会资本参与京西八大厂更新改造。
3.大力发展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类的重点企业。充分发挥京西游戏创意产业联盟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化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促进游戏产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健康、有序的产业生态,助力产业转型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抓好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产业,提升关键核心环节创新能力,赋能高端制造;持续优化提升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优势产业,拓展人工智能应用领域,强化人工智能技术与社会经济各个领域深度融合发展。
4.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筹划北京市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挂牌及后续建设工作。加强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沟通、完善数据先行区创建方案,尽快举办揭牌仪式,争取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数据先行区石景山片区框架体系,初步建成数据基础设施体系和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在十五五期间不断推进先行区的建设,不断探索数据基础制度的先行先试。二是推进以工业博物馆为核心的新型文化工业综合体项目。加强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协同,共同研究国家工业博物馆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事宜,梳理国家工业博物馆可以争取的国家级、市级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额度,完善项目,完善细化工作方案。三是发挥市区两级资源优势,以京津冀晋信用实验室为基础,积极与国家信用中心沟通,争取国家信用实验室落地。以实现汇集社会数据特别是企业信贷等金融相关数据,吸引金融科技、数据要素驱动的公司聚集,助力区域信息技术产业创新发展等目标。
5.加速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每年召开“专精特新”政策兑现会,推广我区专精特新成果,搭建企业沟通桥梁。二是完善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构建以国家级小巨人企业为引领、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主力、创新型中小企业为后备的培育梯队,推动一批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三是培育五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载体,包括小微企业之家、专精特新服务站、示范平台(基地)、专精特新特色园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形成多维和立体化服务网络,共同推动服务企业和招商引资工作。
6.做好信用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是充分发挥区级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统筹安排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继续做好信用环境监测报送、“信易贷”平台授权、“双公示”、信用修复、失信事件处理等专项工作的统筹。二是持续与市级平台做好数据对接共享,完善我区信用信息目录,向区级单位推广平台功能,加强信用信息在政策兑现、政府采购、评优选拔等方面的应用。
7.持续提升信息化重点工作保障水平
一是确保视频共享服务平台、各机房的高效运转,持续推动5G在重点地区的深度覆盖。二是完善政务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推进IPV6应用落地,定期开展网络攻防演练,全面筑牢安全防护壁垒。三是深入开展无线电科普及宣传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公众对无线电管理的认知,规范无线电使用环境。
8.持续推进北京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4.0建设
2024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石景山区高级别自动驾驶对接会,邀请自动驾驶各平台公司与区交通支队、区城管委详细对接,最终确定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4.0阶段扩区范围涉及石景山区全域,覆盖范围85平方公里,占拓展面积的2.5%,信号灯路口数量337个,占全市改造路口的5.0%,涉及9个街道和约5.0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下一步将全力配合北京市做好相关推进工作,将按照市政府的相关工作安排积极在石景山区全域发展高级别自动驾驶,把我区的工作由开放自动驾驶测试道路全面升级为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4.0版。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4.0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助力加速高级别自动驾驶产业化和商业化发展,支撑全区智慧城市建设和智慧交通应用。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5148.31万元,比2024年5876.54万元减少728.23万元,减少12.3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项目经费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163.3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2.60%,比2024年1345.49万元减少182.11万元,减少13.53%,减少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项目支出预算3984.93万元,比2024年4531.05万元减少546.12万元,减少12.05%,减少原因是系统、链路、网络运维项目经费减少。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业务经费、诚信体系建设、政府大楼与纪检大楼办公电话费、公务车车载信息终端通讯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系统链路网络运维费。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3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02.7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822.9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89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石景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占本年预算项目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879.65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13台(套)。
2025年,预计安排购置专用设备及家具17万元。
附件: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项目支出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6.财拨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1.三公经费支出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1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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