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区经信局认真组织好学习宣传、问卷调查和主题实践活动,扎扎实实开展相关工作,做到了宣传动员和问卷调查100%全覆盖,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主要领导贯彻“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具体指导,带领办公室研究制定抓好《条例》学习宣贯的总体思路和具体举措,班子领导率先垂范,先学先行,普遍自学研读《条例》内容,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把握有关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

二是党员骨干模范学。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召开支委会,采取领导领读、重点解读、讨论交流等方式带领党员骨干深入学习研究。要求部门负责人发挥单位职能优势,结合中心工作开展,在有关行业、系统广泛进行常态化宣传,促进《条例》全民知晓、全民监督、全民践行,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三是干部群众模范学。组织召开全体学习会,全文传达《条例》内容,教育引导全体干部群众自觉提高认识站位,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做到人人心中有意识、肩上有责任。结合主责主业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

四是结合实践深入学。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发扬“工作队+宣传队”的优良传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对口联系的社区党组织,主动发挥服务作用,向社区居民面对面讲解宣传《条例》内容,发放宣传品,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对文明创建的知晓率,引导市民提升文明素质,规范文明行为。同时,在全局范围开展 “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主题问卷调查活动,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具体工作的过硬本领和能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