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本区教育系统教育评估与监测工作。负责对区政府有关部门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履行教育发展职责的督导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督导检查、本区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以及开展校外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等专项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对本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贯彻教育法律法规、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情况,以及办学状况与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监测。负责教育督导室文电、会务、档案、信息等日常工作。负责推进教育督导队伍建设,组织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负责责任督学的选拔、聘任、考核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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