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落实《北京市石景山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组织机构设置和制度建设等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费及免除费用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景山区教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西街95号区教委办公室;邮编:100043;联系电话:010-68872844)。
一、概述
2017年,石景山区教委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认真落实《北京市石景山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入手,逐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把落实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贯穿于教育发展的全过程,保证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重点领域公开范围。持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推动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理清思路,落实责任。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教育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权限,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与百姓密切相关的教育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我委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宣传教育政策、措施。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我委及时通过官方微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部分公众关注热点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已经形成工作惯例,按法定时限及时向社会公开。按时公开2016年决算、2017年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公告。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向社会公布区教委“行政处罚权力清单”、“职权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区教委机关继续开展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工作动态5项二级类目,16项三级类目。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区教委门户网站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策法规、教工委机构、教委机构、督导室机构、政务公示、办事指南、表格下载、行政执法、申请办学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本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017年,本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条。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19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150条,其中,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749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410条。回应解读信息30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委指定教育服务大厅作为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申请情况
截止2017年底,本委共收到申请总数为3件,申请内容分别为“石景山区重点中学名单及相应生源”“石景山区现行小学学区划分标准文件”“2016年度景山远洋分校幼升小招生具体信息”。
(二)答复情况
我委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录入电子登记系统,形成受理登记,出具纸质回执,在法定答复日期(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了答复办理,出具告知书,并按申请人要求以纸质邮件形式寄(送)达,在办理过程中,我委工作人员及时与申请人电话沟通,做好解释答疑工作,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石景山区重点中学名单及相应生源”申请以邮件方式送达我委,我委按照申请人要求通过邮件答复:您申请的信息不存在。
2.“石景山区现行小学学区划分标准文件”申请以邮寄方式送达我委,我委认为其申请属于公开范围,并向申请人邮寄了《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关于<石景山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石景山区2017年小学招生范围及小学对口初中》。
3.“2016年度景山远洋分校幼升小招生具体信息”申请经申请人要求后主动撤回。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本机关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二)行政诉讼
本机关共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五、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
2017年我委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
寄等费用。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对照国家和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我们的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深化。二是网站后台操作与维护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努力改进:
(一)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重点加强与教育发展和群众密切关注的如中高考、招生和学生体质健康等内容的教育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加强网站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政府网站建设的相关要求,成立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和内容管理
(三)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电视、报刊、政务微信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地开展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形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
(四)加强业务培训。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
(五)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教委机关各责任科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督查,进一步推动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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