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组织实施老年人社会参与。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协调落实促进本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指导本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统筹推进本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养老相关执法工作。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承担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本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承担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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