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特向社会公布由石景山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三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石景山信息”门户网站(http://www.bjsjs.gov.cn/)下载。
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景山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8号;邮编:100043;联系电话:010-88699851。)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要求,2017年社工委立足社会建设工作职能,扎实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不断强化措施、自查自纠、完善机制,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目前,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制度体系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及公开指南均已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均有专人管理,运行正常。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提高服务效率,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一是充分发挥网站功能。确保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对石景山社会建设网站进行优化升级改版,首页设计了政策文件、学习交流、通知公告、工作动态、风采展示、政务公开、便民服务和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信息等专栏,共发布服务活动信息、工作动态信息等497条。在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二是更加注重信息质量。严格要求提交的信息必须是注重实效性和可用性的重要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突出体现工作重点和亮点。三是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除了通过石景山社会建设网、led电子显示屏和手机报等信息化渠道,还通过微信服务平台独立发布各类信息,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公众通过门户网站申请1件、信函申请1件,均按程序进行了受理、审查及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要工作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及时更新了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对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
目前政务公开协调机制运行正常,公文办理程序规范,社会评议制度完善,通报机制完备。按照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社会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和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相结合,并对群众关切问题进行了及时回应,以及对群众进行有效互动交流。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成立了“信息公开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责任人员,进一步完善了保密审查流程,重新修订了相关工作制度,建立了备案机制,做到了门户网站、微信平台信息发布,责任明确,审查严格,发布规范。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门户网站专栏或邮寄信件提交依申请公开表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审查受理,并责成相关科室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答复意见。答复意见经保密审查程序审核通过后,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形式答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社工委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虽然在组织领导、完善机制、人员配备及制度修订上做了扎实有效的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类型比较单一,还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范围。二是政策解读信息、政策宣传教育的形式还有待完善。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服务民生为重点,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充分利用好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加大政策解读、群众关切等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切实提高办理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