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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3-06 18:38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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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政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3月)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民政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景山区民政局办公室,电话:68863615。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各科室都配备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8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5%。

为方便公众依法取得政府信息,2008年,我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编制了适应民政工作、方便群众索取政府信息、具有民政特点的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工作目录。将机构职能类的机构职能、机构设置、机构信息,行政职责类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审批、其他行政执法权,规划计划,业务动态类的大事记、工作动态这些需主动公开的信息都纳入目录之中,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规范、目录和信息填报工作规范。

2017年,工作人员在录入政府信息工作中,熟悉掌握我局生成的政府信息情况,对工作动态类信息,随时保持不断更新。同时大力推进慈善救助养老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解读慈善事业有关政策;积极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等行政许可信息,并按年度公开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信息;深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制改革公开,通过网上和线下渠道及时公开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信息;重点推进局重大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公开,有效防止违法违纪情况发生,提升群众信任度。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设立了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继续通过“北京 石景山”网站网上公开政府信息,向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移送信息,印制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电话咨询公开政府信息,复印、打印、刻录纸制政府信息等方式公开方式多渠道向群众公开政府信息,并严格按照区政府的要求,每月将涉及保障民生的工作动态类信息和保障民生类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在网上主动公开,时时更新,方便群众进行监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7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照规范程序,完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7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发生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7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未收费。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7年本机关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17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4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50余人次,占总数的12.5%;电话咨询350余人次,占总数的87.5%。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增强;二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方式要多样化;三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2018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规范管理,完善工作规章制度;二是宣传到位,不断提高人员认识;三是畅通渠道,更方便群众获取信息,确保主动公开渠道畅通、确保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确保行政工作效能提高,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政局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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