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石景山区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09年3月1日)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民政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局政府网站http://mz.bjsjs.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景山区民政局办公室,电话:68863615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各科室都配备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3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1%;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行政职责类信息7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7%;业务动态类信息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
为方便公众依法取得政府信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编制了适应民政工作、方便群众索取政府信息、具有民政特点的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工作目录。将机构职能类的机构职能、机构设置、机构信息,行政职责类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审批、其他行政执法权,规划计划,业务动态类的大事记、工作动态这些需主动公开的信息都纳入目录之中,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规范、目录和信息填报工作规范。
工作人员在录入政府信息工作中,熟悉掌握我局生成的政府信息情况,在2008年3月之前,集中力量进行录入,加班加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在2008年3月底试运行、2008年5月1日正式运行。截止到目前,前期公开政府信息117条,后续公开1条,已公开政府信息118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设立了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印制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向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移送信息;电话咨询、复印、打印、刻录等方式;通过便民热线接待咨询群众等方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08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2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8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8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8年本机关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08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50余人次,占总数的17%;电话咨询200余人次,占总数的67%;网上咨询50余人次,占总数的17%。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需进一步提高;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方式要多样化;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有待提高。
2009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三是整合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服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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