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政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3月)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民政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景山区民政局办公室,电话:68863615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各科室都配备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9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0%。
为方便公众依法取得政府信息,2008年,我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编制了适应民政工作、方便群众索取政府信息、具有民政特点的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工作目录。将机构职能类的机构职能、机构设置、机构信息,行政职责类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审批、其他行政执法权,规划计划,业务动态类的大事记、工作动态这些需主动公开的信息都纳入目录之中,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规范、目录和信息填报工作规范。
2016年,工作人员在录入政府信息工作中,熟悉掌握我局生成的政府信息情况,对工作动态类信息,随时保持不断更新。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设立了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印制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向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行政服务大厅移送信息;电话咨询、复印、打印、刻录等方式;通过便民热线接待咨询群众等方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6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照规范程序,完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6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发生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6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未收费。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6年本机关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16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6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60余人次,占总数的 10%;电话咨询540余人次,占总数的90%。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增强;二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方式要多样化;三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2017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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