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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10:02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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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本机关共发布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0条;机关职能、机构信息、领导介绍、内设机构等信息共5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等信息共5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共2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共7条;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信息共0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共65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共0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共0条;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共0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共20条;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共88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共3条。自然人申请共3条,予以公开共2条,不予公开1条。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条。
  3.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本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需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全覆盖。平台专题版块建设平稳,24小时专人值守。全局配有专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5名。年内共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0余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兼职干部专业能力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差距。二是信息公开渠道不丰富。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积极主动参加信息公开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2.依据民政部门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和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3.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民政局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修改完善《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全清单》,定期对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困境儿童、残疾人补贴等相关领域进行业务公开并组织专业培训,累计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栏目发布公开信息50余条。强化主动发现机制落实,高质量做好困难群众精准救助工作,年内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街道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所职能任务和资质条件的通知》及《2021年街道社会救助重点工作任务书》,在组织各街道、社区进一步健全完善本辖区现有在册低保、低收入家庭基础台账的基础上,分别对各街道全年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定期开展跟踪回访、组织实施个案帮扶、积极提供资源链接等任务指标进行了具体明确,并实行工作月报告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信息公开,研究印发《石景山区困难群众分类分层等级救助实施方案》,并适时公开,增强了社会救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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