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民防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民防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我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非常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成立了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民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直接负责,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由负责内勤的同志专门抓此项工作,其它科室各指定1名责任心强、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的同志为分操作员,负责本科室的信息收集和录入工作。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我局及时组织各分操作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大家很快掌握了工作方法。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形成了主管领导审阅,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一把手审批的“三审”机制,把严上网信息关,每条信息均填写《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7年主动公开信息41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已公开信息已向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移送了政府信息纸质文本,方便公众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分别通过网络和信函方式提出申请。
(二)答复情况
已经答复的2件申请,分别为“同意公开”和“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我局没有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兼职人员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2017年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7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7年我局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7年,我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电话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没有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8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出现的业务范围界定不清、受理程序不熟悉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与各业务科室的协作,不断加大培训力度;二是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各业务科室及时汇总阶段性业务工作,按时公开业务动态;三是整合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服务形式。
北京市石景山区民防局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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