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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3-06 09:07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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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的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北京市石景山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等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路66号;邮编:100043;电子邮箱:renbaoju_bgs@bjsjs.gov.cn;联系电话:68861840)。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深入贯彻落实《石景山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为工作重点,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 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2017年,本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保密审查办法》、《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主动公开信息移送管理办法》等制度;同时,积极利用局内办公平台,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年度目标和计划适时公布。同时,按照“信息共享、就近查询、分级受理”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查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 围绕要点,促进公开

(一)实现就业创业社保信息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公开、发布和解读了各项就业创业帮扶政策,及时传递了政策意图,合理引导了预期;积极搭建了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信息;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行动,做好了帮扶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政策和服务的公开和宣传;定期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以及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大力推进了降费公开。

(二)实现信用信息公开。围绕“双公示”工作,通过本局官方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尤其针对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单位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

(三)实现各类清单的管理和公开。按照市区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本局完成了人力社保系统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明确了“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并实现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的动态更新。全面梳理了北京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区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行政处罚权力清单,进一步做好了本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清理规范工作。

(四)实现财政预决算的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均按规定做好了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了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政府采购情况等。

(五)实现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根据受众特点和需求,个性化设置人力社保相关议题,突出新媒体特色,增强传播效果;加大利用新媒体发布政府权威信息的力度,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实现了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

三、抓好培训、规范答复

(一)着力抓好公开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科级领导专题培训,将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干部任职培训课程、区行政学院“政策法规进课堂”、“干部在线学习”课程体系,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培训。

(二)实现信息公开依法依规。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严谨规范进行答复,明示救济渠道。针对通报的问题,落实人员,明确责任,限期进行了整改。尤其是针对信函申请,要求局收发室人员明确责任,畅通渠道,认真接收人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第一时间转送到局办公室,避免信息积压、不及时等现象发生。

(三)加强本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建设。

四、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7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件:制发规范性文件6件。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85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2条;主动公开本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24条;主动公开区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信息59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64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60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9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0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41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全年收到申请数2件。1件通过网络提交申请,1件以信函形式申请。

2.答复情况

2件申请,1件已到答复期的已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件未到答复期的按照《条例》时限规定在2018年答复。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综〔2017〕569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止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局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共计0元。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7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0件,没有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进行举报。

(五)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1名。本局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者专题会议2次,举办各类培训班3次,接受培训人员213人次。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内容上和质量上都有明显的提高,但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宣传培训和网站建设方面仍有提高空间,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尤其是对工作人员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2.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和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和质量。

3.优化本局网站“通知公告”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积极利用新媒体,如微信、手机APP等方式,共享资源,最大限度地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查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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