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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石景山区工商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3-19 14:17     来源: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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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以下简称:我分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石景山”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64号 邮编:100041 联系电话:010-88791318 )。

一、概述

2018年度,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石景山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分局以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服务群众为重点,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领导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我分局机关部门和人员构成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补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岗位和人员,明确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主抓、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理顺了工作机制,一年来取得了显著效果。

(二)强化教育培训,畅通公开渠道。

 2018年,我分局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工作,一是上半年派出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2人次,参加了市工商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培训2次;二是举办我分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2次,培训干部21人。2018年,我分局还充分运用“石景山工商”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媒体渠道。截至年底,我分局不断完善局机关大厅展板、各工商所宣传栏、分局网站等多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

(三)严格落实制度,积极全面公开。

 我分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一是在主动公开方面,认真按照市工商局和区政府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公开任务;二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及时关注信件、传真、网络等各类渠道申请情况,并与信访、消费投诉举报加强沟通,按时答复,及时回应关切。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务微博公开信息26条,占总数的7.6%;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43条,占公开总数的100 %。我分局的自有媒体“石景山工商”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媒体渠道,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00条,占总数的29.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分局共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次件,电话申请数1件,网络申请数18件,信件渠道申请4件,出具书面答复意见22次,电话沟通回复1次。其中,11件为同意公开、4件为同意部分公开、8件不属于我分局机关公开的内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诉讼。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五、收费情况

2018年度,我分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合计人民币为0元。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信息公开是一项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工作,各项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完善,健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方式;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频次和数量还有待增加,让公众第一时间知悉我分局的政府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三是依申请公开答复公众有待进一步强化,应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答复能力,确保相关申请能获得及时、准确、满意的答复。

2018年,我分局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继续加强公开渠道建设,加快构建和完善公开平台,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效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公信力,为辖区企业发展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大的便利。

七、其他事项

2018年度,我分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此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

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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