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数据报送和年度报告编制公布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编制2016年度北京市石景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北京市石景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8708458 。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16年度全局绩效考核进行管理和督考,形成了上下结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注意处理好公开与服务、公开与保密、权限与责任的关系,努力拓宽公开渠道,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畅通与市民沟通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截至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以及答复工作均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共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53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行政职责类3条;规划计划类2条;业务动态类信息522条。
按照市局及区政府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定期给予上报,向《中国医药报》、《首都食品与医药》、市局食品药品监管动态、区政府办信息科、《石景山报》及《北京社区报》等刊物投稿。微信公众号。
2016年新增微信公众号“石景山食药安全”,拓展公开渠道,提供更多信息查询功能。自微信上线以来共发布信息150余条,持续发布食药监管动态和食药安全知识。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6年度收到社会公众信息公开申请24起,其中2件申请人主动撤销,22件全部依法进行了有效回复。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我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在信息公开的具体实施中,需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学习培训。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要进一步拓展。
2017年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继续抓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并严格按制度办事,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是加大对执法案件中产生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对执法中典型案件的公开,有力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食品药品执法公信力。
北京市石景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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