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公开渠道
在我局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7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5条,法规文件类0条,规划计划类2条,行政职能类5条,占总体比例的0.45%,业务动态类信息2662条,占总体比例的99.55%。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编制了《北京市石景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步骤进行了规定。除在网络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外,还印制纸质材料并放置于办公室,方便公众索取。二是公布了电子邮箱地址,做好接收、解答和反馈工作。三是在办公室搭建一个信息公开受理点,同时设置资料索取点、电子信息屏、LED显示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局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并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我局2014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4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不足,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在构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服务体系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在信息公开的具体实施中,我们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模糊认识,教育培训工作滞后,教育培训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工作制度有待健全。局编制印发了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但这些制度仍需不断进行调整和规范,进一步增强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015年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继续抓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并严格按制度办事,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强化全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执行能力。不断完善丰富公开事项和内容,确保公众知情权、监督权落到实处,更好地为群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北京市石景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
北京市石景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