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石景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对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要求,服务保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经济监督定位,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将研究型审计思维贯穿审计实践全过程,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切实发挥审计在保障执行、防范风险、反腐治乱等方面的建设性作用。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稳住经济大盘相关会议精神,区审计局及时制定关于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工作方案,将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等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审计重点,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区域经济发展质量稳步提升。二是强化绩效审计理念,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加大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指标及国库集中支付等数据的分析和挖掘,对全区一级预算单位开展行政运行成本和资金效益分析,揭示普遍性问题;开展重点部门、重点行业现场审计,审查财政支出政策落实、内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典型性问题,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三是紧扣“七有”“五性”,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居住环境改善等重点民生领域,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促进民生资金最大限度发挥经济效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进民生福祉。四是围绕风险防范,促进权力规范运行。重点关注资金使用和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着力揭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违反财经法纪等问题;不断深化审计部门与其他监督部门的贯通协作,以区残联为试点探索“巡审同步”新机制,发挥“巡”的权威、“审”的优势,扩大审计监督成效。五是坚持审计整改“一盘棋”,促进整改取得实效。认真贯彻中央及北京市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有关要求,及时研究制定我区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层层压实审计整改责任;落实方案要求,区审计局进一步细化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协调配合的具体措施,并通过分类施策推进、动态跟踪督促、开展整改“回头看”等方式完善整改闭环管理,强化审计整改监督合力。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城市更新和产业转型发展战略,全区各项事业取得了新进步。冬奥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全面落实;财政资金有力保障了公共服务、城市治理等重点工作,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收支管理基本符合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加强。总体看,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
一、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22年区级决算草案反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363587万元;支出总量126328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00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826339万元;支出总量180008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625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5250万元;支出总量358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661万元。
2022年年初政府债务余额1858000万元;本年到期债券本金363000万元,上解债券利息等相关费用62083万元,共计上解425083万元;新增债券515000万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201000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我区2022年财政收支运行平稳,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基本符合《预算法》的规定,预算收支管理较为规范,但审计发现:
1.预、决算草案编报内容不完整。2022年预算草案未说明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决算草案对上述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也未进行说明。
2.资金分配下达不规范。一是转移支付资金未在规定时限内下达。6笔资金未在规定的30日内下达,涉及金额36763.88万元。二是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导致部分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未提前谋划分配方案,造成资金下达周期长,影响部门支出进度。三是未严格落实预算项目库管理相关要求。为23个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安排了预算,涉及金额21733.39万元。
3.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一是对部门预、决算编报审核把关不严。未纠正部门预算编报中存在的收入编报不完整、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编报不规范、基础数据不准确以及决算草案附表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二是绩效评价工作管理不严。未纠正部分单位提交资料不及时或资料不全、绩效报告质量不高、基础数据不准确等问题。
(二)区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数据审计情况
持续推进区一级预算单位数据审计全覆盖,有效利用外部公开信息与财政财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拓展审计揭示问题的广度和深度。运用30个数据分析模型开展审计,重点关注预决算编报、资金绩效、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等7个方面。区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决算草案反映,年初结转和结余10.81亿元;本年收入合计84.99亿元;本年支出合计91.48亿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3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基本能够按要求编报年度预算并组织执行。但审计发现:
1.预、决算编报方面。一是6个单位9个项目预算定量绩效目标数额有误。二是2个单位未将手续费收入编入预算,涉及金额9.99万元。三是决算编报不规范,3个单位决算草案数据不准确,涉及金额40.3万元;6个单位7项决算草案附表信息不完整。
2.预算执行方面。一是4个单位未有效压缩行政运行成本,人均水费或电费超出上年。二是48个单位未经批准调剂使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或科目使用错误,涉及金额4109.47万元。三是9个单位未有效盘活利用61个项目结余结转资金,涉及金额2094.45万元,当年未发生支出的资金占比55.53%。
3.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符合要求。4个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错误使用“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编报资产采购事项,涉及金额301.66万元;2个单位未按要求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3个单位应编未编或错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二是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2个单位购置办公设备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69万元;1个单位错将10笔货物支出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涉及金额38.56万元。
4.资产管理方面。一是13个单位291件资产信息系统资产使用情况登记不全。二是3个单位超数量标准或超限价配备办公设备。
(三)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现场审计情况
对区委老干部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医保局、鲁谷街道、古城街道、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本级及4个所属二级单位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现场审计。审计中,紧盯财政资金绩效和内部管理,着力揭示风险隐患。审计查出问题金额3526.76万元,主要包括预决算编制不规范,涉及41.31万元;预算执行和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涉及733.83万元;财务管理与内控管理不规范,涉及1753.43万元;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998.19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在落实预算编制要求、强化资金绩效管理、规范资金资产和财务收支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加以改进和完善。
1.未严格执行“零基预算”要求。1个单位将本单位无产权的房屋面积列入预算基数,多编制预算21.72万元;1个单位连续三年编报租赁费预算但未发生支出,涉及金额2.4万元;1个单位为已停设的商务楼宇第一书记岗位编制岗位津贴预算,涉及金额1.44万元。
2.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未有效落实。1个单位未将个别工作专项经费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项目库管理,该项工作系统维护支出未按要求进行项目评审;1个单位工作统筹不力,造成党群服务中心租赁房屋闲置近一年,所采购的设备家具暂存在厂家,涉及房租、设备家具款184.95万元。
3.资金资产管理存在风险。6个单位未按要求设置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或未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6个单位存在资产闲置、已付款未到货、未到货提前计入资产等现象;3个单位未设置库存物资台账,未定期清查盘点实物。
4.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3个单位未将收到的利息收入或生育津贴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4.7万元。
二、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促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政府存量债务置换等内容开展审计,重点关注房租减免和涉企违法收费、罚款、摊派行为监督检查等助企纾困政策实施效果。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迅速建立工作机制,多种途径宣讲政策;落实政策,出租单位结合实际灵活减租,惠及市场主体;按要求下发通知、聘用中介开展审计等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未发现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按照相关要求提前完成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再融资工作。但审计发现也存在受疫情影响,减免协议签订不规范的现象。
(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资金使用审计情况
审计重点关注了资金管理使用、相关政策落实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能够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在疫情防控等方面积极作为,公共卫生应急政策执行情况较好。但审计发现:一是紧急医学救援设施设备等物资未纳入存货管理。二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有待完善。存在服务费发放不及时、未按规定办理手续即自动续签的现象。三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人员配备数量不达标。四是石景山医院发热门诊未按要求设置独立出入口,与医院其他区域共用通道。
三、重点领域专项审计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审计重点关注了自然资源资产保护职责履行、任务目标完成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区不断夯实国有自然资源基础管理工作,深化“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了资源环境保护责任。但审计发现:我区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底数”汇总统计存在标准不一、时点不一的现象,测算管理有待加强。
(二)冬奥保障资金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审计重点关注了资金管理使用及资金绩效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冬奥保障资金管理使用较为规范,保障了冬奥场馆建设、场馆运行、赛时服务等工作顺利推进。但审计发现:一是个别采购事项未按要求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二是4个单位未充分利用当年拨付项目资金,造成财政资金使用率不高、净结余较大。三是2个单位个别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
(三)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绩效审计情况
审计重点关注了政策落实及目标完成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但审计发现:一是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目标、青年公寓和公服宿舍试点项目未完成。二是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建设筹集任务进展缓慢。三是部分闲置安置房使用未履行审批程序。
(四)园区管委会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审计重点关注了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政策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设立专项发展资金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高精尖产业培育发展等,推动园区经济发展。但审计发现:一是2019年至2020年对外发布的政策兑现通知,未按要求包含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支持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相关内容。二是对申报企业违法违规现象调查不全面,调查范围仅限于石景山区,未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三是向企业超标准发放工位租赁补贴或贷款贴息,涉及金额4.05万元。四是对企业申报政策兑现资金的材料审核不严格。
(五)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审计重点关注了充电设施建设相关政策执行及业务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建立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工作专班,按要求建设了集中充电设施,提升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能力。但审计发现:一是充电设施底数台账未分类别明确居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及充电设施建设数量等内容。二是部分充电设施未验收即投入运营或投入运营的充电设施未按规定接入市级监测平台。三是充电设施运营管理不规范,部分点位充电设施未按规定标明电价、充电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
(六)区属国有企业收入管理绩效审计情况
审计重点关注了国有企业收入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不断健全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水平、加强经营业绩考核,区属国有企业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收入内控管理。但审计发现:一是2个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中以租赁不动产为主要收入来源,偏离区国资委分别赋予其投融资和房地产开发的职责定位。二是企业经营投资管理不善,1个企业出借的大额资金本息收回存在风险;1个企业运营的4支基金,有3支基金收益率低于三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三是国有经营性房屋部分空置率高影响租赁收益、单一租赁的经营模式不利于发展。
四、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一)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项目实施及绩效审计情况
审计重点关注了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区工作要求,大力推动环境建设管理工作,背街小巷市容环境面貌整体得以提升。但审计发现:一是设计招标控制价高于文件规定上限导致项目成本增加。二是个别合同条款与招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部分项目合同约定的质保金高于规定比例。三是支出管理不严格,存在多支付费用或超合同约定比例提前支付工程款的现象。四是项目已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但未及时办理结、决算。
(二)其他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情况
2022年度对北京保险产业园部分地块开发、新隆恩寺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美化等9个工程开展监督,出具审计报告8份。重点关注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及责任单位管理等方面。累计核减工程造价13120.18万元,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但审计发现:重点建设项目中存在概预算编制不准确、建设程序履行不完善、工期进度滞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谨等现象。
五、审计查出问题初步整改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报告做出批示,要求对审计查出问题认真研究、整改到位。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针对部分重点领域审计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管理办法推动整改落实。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周密部署、细化分解整改任务,逐项逐条狠抓整改落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针对行业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深入剖析问题背后存在的制度漏洞,推动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区审计局优化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明确整改要求,加大跟踪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查验整改材料,促进问题有效整改。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的已立行立改整改到位,有的正采取措施落实整改,有的已制定计划积极推动。例如,相关部门牵头街道办事处对各社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需求进行了摸排,完善设施底数台账;对未验收的充电设施,制定联合验收计划;对未明码标价的充电设施,督促建设单位设立了价格公示牌,规范运营管理。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国有企业收入专项审计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收入管理的通知》,要求国有企业加强风险防范,聚焦主责主业谋发展;相关企业制定《债务融资管理办法》降低融资风险,通过定期研究并发布市场分析报告,努力做强主营业务。目前,通过审计整改,相关部门已上交财政资金13.44万元,调账处理2720.19万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28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持续推进各项问题落实整改,区政府将在年底前按要求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六、审计发现问题原因分析及建议
(一)分析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
1.预算管理改革新要求尚未适应。对财政收支“紧平衡”状态下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重要性认识不够,“先有项目后有预算”理念不深入,仍存在“钱等项目”现象。部分单位“零基预算”意识不强,未结合年度实际情况编制预算,不利于财政资源统筹分配。
2.资金绩效考核导向性作用未有效发挥。预算编报和审核批复管理不严,绩效目标设定、运行监控和结果运用不够科学,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约束机制仍需加强。部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未牢固树立。
3.工作机制不健全对任务推进存在制约。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够紧密,项目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不充分;“重实施、轻管理”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配套的工作管理办法制定不及时或不合理,影响工作推进进度和财政资金绩效的有效发挥。
4.责任意识不强造成基础工作不扎实。对财政支出政策、政府购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理解不到位,工作中制度执行有待加强。在预算管理、资金资产管理等工作中,不重视基础性工作,审核把关也不严格,一些应当避免的错误仍有发生。
(二)改进建议
1.深化预算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打破传统管理理念,健全项目储备和预算审核机制,形成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管理闭环,硬化预算约束。坚持零基预算,完善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核查和清理收回机制,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2.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建立健全绩效问责机制,提高预算单位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视和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加强结果反馈和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链条深度融合,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规范化。
3.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政策措施发挥效用。加强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统筹协调和有序推进,围绕相关政策依据、资金拨付使用、项目绩效目标等方面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工作,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保障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支出规范高效。
4.推动责任落实,保障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加强对新政策新规定的宣传培训工作,促进相关部门及时准确把握工作要求,确保政策精准发力。结合各类监督检查行动,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制约监督、抓好责任落实,有效提高单位内部管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区审计局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政治导向、政策导向、风险导向,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审计工作,有效发挥审计监督服务保障作用,以高质量的审计成果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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