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在北京市石景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持续推动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结果作出批示,要求对审计发现问题严肃整改。区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部分重点领域发现的问题,相关领域主管区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推进整改落实。区委办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的重点内容、区政府绩效考核部门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绩效管理考评范围,加大整改督办力度。
审计部门多措并举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健全分类整改工作机制,细化整改要求,合理确定整改期限,确保审计整改精准发力。落实对账销号制度,制定审计整改认定标准,要求被审计单位采取更实的措施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检查,重点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再督促、对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再跟踪。向全区通报预算执行审计等3个领域审计发现的问题,提醒各部门及时堵塞漏洞、防范风险。邀请市审计局相关部门为全区各单位开展内审工作培训,推动“未病先防、未审先改”。
被审计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召开党组会、办公会、专题会等方式对整改工作直接抓、直接管,制定355项措施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各单位以开展自查、组织培训、加强考核、建章立制等方式推动具体问题整改到位,部分单位还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了通报。对立行立改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对分阶段整改的问题,制定阶段整改措施和目标任务,按计划有序推进。截止2023年9月底,共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40项,将审计整改与加强内部管理有效结合,促进举一反三,实现标本兼治。
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区委巡察办将区审计局提供的14个被巡察单位266项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有力推动整改落实。区人大财经委开展审计整改跟踪监督调研,对照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实施重点督办;各专委会根据审计整改清单对相关单位加强监督。区纪委、区委巡察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共同开展财务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推动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区财政局、区教委、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等部门对义务教育、住房保障等6个领域民生资金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促进惠民利民政策落实落地。
截至2023年9月底,《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8个整改事项,其中:77个立行立改的事项,有73个已整改到位,尚未整改到位的4个事项正在持续推进,整改率达到94.81%;1个分阶段整改的事项按计划已完成阶段性任务。审计提出的210条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全部采纳并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下达的11份审计决定书均执行完毕。通过整改,节约财政资金13120.18万元,调账处理2930.08万元。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
(一)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区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决算草案编报内容不完整的问题。区财政局对预算草案多层审核把关,在下一年预算草案中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进行了说明,确保预算草案内容完整准确。
(2)资金分配下达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制定考核办法强化刚性约束,促进资金及时下达;向业务主管部门发函要求提前谋划资金安排,相关单位就项目储备和资金需求进行了调研;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全部预算资金纳入项目库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
(3)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对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在2024年预算编报指南中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明确了编报要求;开展了预决算编制、绩效管理等培训,组织区审计局在2024年度预算布置会上解读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普遍性问题,以实现早提醒早纠正;下发通知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资料的报送时效,完善绩效评价自评流程,推动预算部门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2.区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数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决算编报方面存在的问题。15个单位修正或补充了错报、漏报的预决算信息;2个单位将手续费收入编入2024年度预算。
(2)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4个单位通过下发通知明确节水节电要求、张贴宣传标识开展节能宣传,进一步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对预算会计核算有误和结余结转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57个单位调整了相应账目,履行了科目调剂程序,通过下发提醒通知、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强支付进度管理,其中9个单位将结余资金上缴了区财政。
(3)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4个单位对错编、漏编的预算报表信息进行了调整。2个单位按要求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5个单位发布采购提醒通知书,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自查,未发现同类问题。1个单位全面梳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发现负面清单内容。
(4)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6个单位通过报废或调拨资产、完善资产登记信息等措施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检查上半年设备采购情况,避免超标准配置资产的情况再次发生。
3.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现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未严格执行“零基预算”要求的问题。1个单位重新核定了实际房屋面积,确保预算编制基数准确无误;1个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时,已结合资金实际需求合理安排预算;1个单位修订制度,明确要求延续性项目申报需重新提供佐证材料,以确保预算编制合理准确。
(2)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未有效落实的问题。2个单位通过将项目资金纳入项目库管理、细化支出管理制度等措施加强了绩效管理。其中,1个单位针对工作统筹不力造成房屋和家具闲置的问题加快推进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已于2023年6月底正式揭牌对外运营。
(3)资金资产管理存在风险的问题。6个单位已按要求设置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9个单位通过调整相关账目、建立库存物资管理台账并定期清查盘点、将闲置资产信息发布至区虚拟公物仓平台推动资产盘活使用等措施进行了整改,其中,1个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闲置资产管理的通知》,加强了资产管理。
(4)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3个单位已将利息收入和生育津贴足额上缴区财政。
(二)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受疫情影响,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落实中减免协议签订不规范的问题,协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已补签延期租赁合同。
2.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资金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主管部门约谈了相关单位,并按规定发放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在系统中取消家庭医生“自动续约”选项,按规定程序办理续约。通过核对库存物资、补记相关账目完善了存货管理。
(三)重点领域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主管部门向相关单位致函督促整改,相关单位通过加强法制部门事前审核、组织学习政策文件加强工程管理。
2.冬奥保障资金使用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单位通过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分批次下达资金、加大项目推进督促力度等措施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并收回结余资金。对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相应资产补记入账。
3.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单位加大土地及房屋资源统筹协调力度,单独划出2公顷项目用地以增加保障性租赁用房土地供应;通过改建、转化等方式增加房源储备,完成了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建设筹集任务目标;开展面向大学毕业生对接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现已入住;被挪用的闲置安置房已完成腾退恢复工作。
4.园区管委会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单位2022年发布的政策兑现通知已包含全部内容;审查企业申报材料时,通过利用大数据专业平台进行查询、向相关委办局充分征求意见的方式加强了违法违规信息调查,对缺少资料的企业要求补充材料,严格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超标准发放的补贴或贴息已全部追回并上缴至区财政。
5.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单位制定《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使用的通知》,捋顺责任链条,促进提高资金绩效;组织各街道开展充电设施底数摸排工作,并完善了管理台账,为加强管理做好基础性工作。对充电设施验收及运营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单位组织电力公司、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等单位开展联合验收,并及时接入运行监管平台实现在线监测;督促建设单位设立价格公示牌,更好发挥充电设施的便民作用。
6.区属国有企业收入管理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主管部门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整改要求;牵头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区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向全区国有企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收入管理的通知》,引导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强化风险管控。相关企业召开合伙人会议加快协议到期基金的退出速度,通过完成首家专业市场化基金管理公司备案、建立自主投资体系等措施加强了经营投资管理。对国有经营性房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企业通过升级改造出租房屋、完善配套服务、参加服贸会加强宣传推介等措施提高了房屋出租率;同时探索经营性房屋投资入股、委托管理、合作经营等多元化经营模式,增加国有经营性房屋利用效率。
(四)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项目实施及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单位在公开招标时严格按标准设置限价,在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比例约定质保金,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对通过竣工验收但未办理结、决算的工程,已将结算材料报送区财政进行结算评审;同时追回了多支付的设计费。
2.其他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部门对查出的重点问题在全区范围内发布了警示通报,要求各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管理力度,重视后续项目建设,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出现。相关单位通过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学习政府投资相关文件等措施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制度执行。
三、后续工作安排
总体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审计整改取得了较好效果,但仍有4个立行立改的事项正在持续整改中,另有1个事项属于需分阶段整改事项。相关单位已在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中再次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结合整改推进的具体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细化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涉及固定资产管理不严的问题。相关单位在系统内统一开展固定资产清理相关工作,目前正在与专业第三方进行沟通,拟对系统内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但由于涉及资产量大,整改需要持续推进。
二是涉及减免协议签订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对个别存在履约争议的合同,通过函告等方式与对方进行了沟通协调,拟清退该租户,但双方意见尚未达成一致,整改需要持续推进。
三是涉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人员配备数量不达标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积极招聘人员、将配备数量纳入考核等措施积极推进整改,但该问题为全市共性问题,整改需要全市整体推进。
四是涉及区自然资源资产测算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沟通协商,但由于各资源管理部门对自然资源采用的分类标准尚不统一,整改需要持续推进。
五是涉及预、决算草案编报内容不完整的问题。目前区财政局已完整编报2023年预算草案,但2023年决算草案的编制工作尚未启动,整改需要分阶段完成。
下一步,区政府及各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各方责任,加强各部门各单位沟通协调,全力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对照整改要求持续跟踪检查,对审计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约谈问责,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质量,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巩固审计整改成效,有效推动整改成果向治理效能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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