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

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11:49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分享:
字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主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落实,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全区信息公开培训,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发布法规文件、行政执法和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全年在“北京 石景山”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领导介绍、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业务动态、行政执法和结果公示等信息121条。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3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均按程序完成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3

行政强制

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深、理解不透,信息公开工作政策学习不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标准不高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够,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还不能很好适应新常态、新思路的要求。

  2.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系统学习,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二是强化对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实现依法依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客服信箱:sjsxxgkb@bjsjs.gov.cn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家园石景山
石景山12345接诉即办

北京石景山
北京石景山

主办: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建议您使用IE7.0以上版本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