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务局

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石景山区商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09-03-15 19:56     来源:区商务局

分享:
字号: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商务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景山区商务局(地址:北京市石景山路18号 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68607225)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石景山区商务局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制度规定,在“石景山信息网”全区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定期进行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石景山区商务局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主要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在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增设信息查询业务,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 主要公开渠道

“石景山信息网”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全区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共查阅场所

区商务局设立了1个政府信息公开对外接待场所,即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商务局窗口,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区商务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公开机制有待完善,公开的形式有待丰富。2009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加强信息公开知识学习,努力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创新,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

附件:北京市石景山区商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北京市石景山区商务局 

2009年3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客服信箱:sjsxxgkb@bjsjs.gov.cn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家园石景山
石景山12345接诉即办

北京石景山
北京石景山

主办: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建议您使用IE7.0以上版本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