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预警全区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提供区域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区域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组织指导综合统计基础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国民经济核算,初步核算区域地区生产总值。组织区域投入产出调查。开展资源环境核算及新兴产业核算。整理和提供区域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研究建立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监测与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建立区功能定位的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监测。对本区重点经济和社会领域的运行实施监测评价。参与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评价调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贯彻实施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核准宣传、新闻和出版单位发表尚未公布的区域统计资料。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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