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石景山区体育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景山区体育局办公室。(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2号,邮编:100043,联系电话:010-68878705,电子邮箱:tyjbgs@bjsjs.gov.cn)
一、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2018年,石景山区体育局在区政府办的指导下,深入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落实《石景山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京石办发〔2016〕27号),按照《北京市石景山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安排,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依法行政、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细化公开内容事项,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高全区体育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按照《北京市石景山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认真梳理本单位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包括“三公”经费和本级财政预决算、行政许可和审批职能、公共文化服务等涉及公众权益、公共利益的信息,按要求及时进行公开。2018年重点领域公开信息20条。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区体育局不断拓展主动公开渠道,2018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图书馆、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20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7条,回应解读2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石景山区体育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将工作流程、受理场所的地址以及联系方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确保依法依规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的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截止2018年底,我局共收到申请总数为1件,申请内容为石景山区体育社会团体数量、石景山区2017年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计划。
(二)答复情况
我局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录入电子登记系统,形成受理登记,出具纸质回执,在法定答复日期(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了答复办理,出具告知书,并按申请人要求以纸质邮件形式寄(送)达,在办理过程中,我局工作人员及时与申请人电话沟通,做好解释答疑工作,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一)行政复议
我局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二)诉讼
我局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申请0件。
(三)举报
我局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申请0件。
(四)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
2018年我局委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六、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其中主管领导1人,具体工作人员1人,工作人员负责每月提交月报报送,每天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发布业务动态、行政职责等信息,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的填写和存档工作,配合公开科做好各项统计检查工作。主管领导负责工作的整体安排和协调,审查发布信息的准确性,依申请公开的回复等工作。我局按时参加公开科组织的各项相关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治敏感性和业务专业性。
七、存在的问题及2019年重点工作
2018年,石景山区体育局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1.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能完全满足需求;2.依申请公开机制还需要进一步细化;3.信息公开栏目分类有待完善优化。
2019年,石景山区体育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9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有序、稳妥推进体育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成立区体育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作,统筹推进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审核、通报、督查等工作机制及流程,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人,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主动予以公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细化操作办法,统一工作标准,确保依法依规答复公开申请。
三是进一步优化公开平台。协调系统后台技术人员,对新启用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整合优化,完善政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并不断拓展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9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0 |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3 |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17 |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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