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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日期:2024-02-23 10:50     来源:石景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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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石景山区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预算01表)

  二、收入总表 (预算02表)

  三、支出总表(预算03表)

  四、项目支出表(预算04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05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9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10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1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预算12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预算13表)

  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石景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独立机构编制1个,为行政机关本级。主要职责是:一是组织开展本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二是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三是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四是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五是承担拥军优属工作。六是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七是抓好退役军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八是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石景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行政编制16人,实际14人;事业编制11人,实际10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退役军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第一议题”制度,确保退役军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打造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建强用好宣传舆论阵地,大力弘扬英烈精神。三是大力推进政策制度贯彻落实,加强宣传解读阐释,把法规政策变成惠及广大退役军人的实际成果。四是积极服务部队练兵备战,紧紧围绕平时服务保障、拥军支前要求,全力为官兵排忧解难。五是精心做好安置就业工作,不断完善安置机制,加大就业扶持力度,积极搭建作用发挥平台,切实把退役军人安置好、使用好、作用发挥好。六是不断提升服务保障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加强抚恤优待工作,加大困难帮扶力度,提升军休服务保障质量,健全服务保障体系,让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有更多获得感。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16,781.83万元,比2023年16,216.75万元增加565.08万元,增长3.48%。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6,606.52万元,比2023年16,071.29万元增加535.23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与2023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75.31万元,比2023年145.45万元增加29.8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847.6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05%,比2023年902.12万元减少54.49万元,下降6.43%,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和人员调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15,934.20万元,比2023年15,314.63万元增加619.57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为自主择业干部住房补贴标准调增。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抚恤、退役安置、拥军优属、优抚医疗、其他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经费、接收安置及各项待遇落实经费等。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石景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0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万元。其中: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无公务接待费。

  3.无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石景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石景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10.5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石景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07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石景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0个,占本年预算项目20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5,758.89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8.90%,差额部分为上年结转项目金额,上年度已编制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第二部分、2024年度石景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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