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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石景山区旅游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0-01-07 17:19     来源:区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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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旅游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办/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规文件类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8%;业务动态类信息5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2.2%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了所有主动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9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9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09年,本局共接受、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及申诉案均为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负责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的承担工作量较大,任务较重,因此有些主动公开信息没有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录入公开,今后我局将加强此方面的工作,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要求,及时整理收集各类公开信息,做到及时、有效、准确、全面。

 

附件:

单位名称:石景山区旅游局

表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64

全文电子化信息数

64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表二:人员和收支情况

全职工作人员数

0

兼职工作人员数

1

专门申请受理点数

1

 

表三:公文制发情况

本年度制发的公文类政府信息数量

5

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数量

5

依申请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数量

0

不予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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