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石景山区旅游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旅游局办公室,88699833。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全年,我局认真按照区政府办下发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类文件要求,根据本局实际情况,全面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共拟定了《信息清理工作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等8份工作文件。按时录入信息条目,合理公开政府信息,圆满完成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任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主要内容有:旅游局的工作职责、领导介绍、联系方式等,此类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2.8%;法规文件类信息11条,主要内容有:旅游管理条例、安全管理办法、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此类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6.2%;规划计划类信息27条,主要内容有:中长期规划、近期规划、年度计划等,此类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15.2%;行政职责类信息1条,主要内容有:相关行政处罚依据、行政执法职权等,此类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0.6%;业务动态类信息134条,主要内容有:工作动态、会议动态、政务动态、工作总结、意见征集和反馈公示等,此类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75.3%。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了所有主动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8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8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08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及申诉案均为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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