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职权范围内卫生健康领域的行政审批及从业人员的准入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等工作。负责对重大违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执法人员的培训及普法工作。负责本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工作规划、计划。按权限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兽医医政和药政、动物产品安全等行政管理工作。统筹协调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本区医疗服务、医疗管理、公共卫生及从业人员准入情况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控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协调推进本区卫生健康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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